
谓了结因果报应。《太平广记》卷二九四引 南朝 宋 刘义庆 《幽明录·安世高》:“有一人逢 高 ,唾手拔刀曰:‘真得汝矣!’ 高 大笑曰:‘我宿命负对,故远来相偿。’遂杀之…… 世高 神识还生 安息国 ,復为王作子,名 高 。 安侯 年二十,復辞王学道,十数年,语同学云:‘当诣 会稽 毕对。’”
"毕对"是由"毕"与"对"组成的复合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被解释为"谓问答周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进一步阐释其核心语义为完整应答,特指对尊长或上级问询的全面回应,强调应答过程有始有终且内容完备。
该词最早见于《礼记·曲礼》"长者问,不辞让而对,非礼也"的礼仪规范,后在《汉书·艺文志》"应对诸侯,莫不毕对"的记载中,完整呈现了古代臣子对君主问政的应答范式。明代张居正《陈六事疏》"诸司奏章,皆须一一毕对"的奏议,则延续了该词在官方文书中的使用传统。
从构词法分析,"毕"取其"完全、彻底"的本义(《说文解字》释为"田网也,象形"),"对"则取"应答"的引申义(《尔雅·释诂》训为"答也")。二者结合形成的并列结构,既保留单字本义又产生协同效应,符合汉语复合词"义合构词"的普遍规律。现代语言实践中,该词多用于学术考据与古籍校注领域。
“毕对”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析:
“毕对”意为了结因果报应,强调结束因缘果报的循环。其中:
该词源自佛教因果观念,常见于宗教或古典文献。例如《太平广记》引南朝刘义庆《幽明录》记载,安世高为偿还前世业债,主动赴会稽“毕对”,最终被杀以了结因果()。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太平广记》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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