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蠲賑 ”。
蠲振是汉语中的一个复合词,主要用于古代文献中描述政府面对灾害时采取的救济措施。其含义可从字义分解与历史应用两方面理解:
蠲(juān)
本义为“免除、清除”,特指减免赋税或劳役。如《说文解字》释:“蠲,除也。”古代典籍中常见“蠲免”“蠲赋”等用法,体现官府对民众负担的减免政策。
振(zhèn)
通“赈”,意为“救济、救助”。《广雅·释言》注:“振,救也。”如《汉书》中“开仓振贫”即指开仓放粮赈济灾民。
蠲振指官府通过减免赋税与发放钱粮物资相结合的综合救灾手段,常见于史书对灾荒、战乱后的治理记载。例如:
《明史·食货志》载:“凡岁灾,尽蠲二税,且贷以米,甚者赐米钱。是谓蠲振。”
此处明确将减免赋税(蠲)与赈济物资(振)并列为灾后核心救济措施。
政策实施
明清时期,蠲振是朝廷应对水旱蝗灾的法定制度。如清代《荒政则例》规定:“被灾五分者,蠲免十分之一;六分七分者,依次递加。极贫者加振一月口粮。”体现蠲免与赈济的层级化执行标准。
典籍记载
《清史稿·圣祖本纪》记录康熙十八年(1679年)京师地震后:“诏发帑金十万,蠲振被灾州县。” 显示蠲振需动用国库资金(帑金),兼具经济减免与物资援助双重属性。
现代《汉语大词典》归纳为:
“蠲振:减免赋税,赈济灾民。古代官府救灾措施。”
强调其作为古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功能。
结论
“蠲振”是源于中国古代行政体系的复合救灾概念,本质为以税赋减免(蠲)与物资救济(振)协同缓解民困的系统性政策,反映了传统社会治理中对经济调控与民生保障的整合逻辑。其权威释义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明史》《清史稿》等典籍。
来源说明
“蠲振”是古代赈灾措施的组合词,需拆解为“蠲”和“振”分别解释:
蠲(juān)
意为免除、减免,特指官府免除赋税或劳役。例如《明史》中“诏蠲被灾税粮”即指免除受灾地区的税收。
振(zhèn)
通“赈”,指救济、发放钱粮。如《汉书》记载“开仓廪以振贫穷”,即开仓放粮救济百姓。
合义:蠲振指官府在灾荒时同步实施赋税减免和物资救济的双重政策,常见于明清文献。例如《明史·神宗本纪》载“以旱灾蠲振有差”,意为因旱灾按程度减免赋税并发放赈灾物资。
注意:该词属文言用法,现代汉语中已被“减免救济”等白话表达替代。若需更精准解读,建议提供具体上下文以分析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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