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得善终”是一个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指人未能以自然、安详或体面的方式结束生命,常带有遭受灾祸、横死或结局悲惨的意味。以下从词典释义、引申用法及文化内涵角度详细解释:
“善”指良好、完满;“终”指生命终结。“善终”即指人自然衰老而安详离世,无病痛灾祸困扰。如《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指人因衰老而自然死亡,而非死于灾祸”。
即无法获得完满的死亡结局,常指因意外、暴力、疾病折磨或罪责导致非正常死亡。例如《汉语大词典》释义:“未能享尽天年而安详离世,多指遭遇横祸或恶报身亡。”
传统文化中,“不得善终”常与道德惩戒关联,暗示因作恶多端而遭天谴。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伯有死后化为厉鬼,时人评“伯有不得其死”,后演变为“不得善终”的典故来源。
现代语境中可泛指事业、计划等彻底失败且结局狼狈。如《红楼梦》判词“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暗喻王熙凤权谋用尽却不得善终。
春秋时期鲁国史书,记载伯有之事为成语雏形(“不得其死”)。
来源:中华书局《左传译注》(2012年版),襄公二十三年篇。
权威辞书,明确释义为“遭横祸或恶报而死”。
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2版),第7卷第112页。
强调其现代用法包含“结局悲惨”的抽象意义。
来源: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第78页。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卒不得善终。”指项羽兵败自刎,未能寿终正寝。
“贪腐者终将身败名裂,不得善终。”体现道德批判与法律制裁的双重警示。
“不得善终”既是对非正常死亡的客观描述,亦承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训诫,其语义从生命终结延伸至对失败结局的价值评判,具有深厚的语言文化积淀。
“不得善终”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解释如下:
词义来源
成语最早可见于明代罗贯中《三国演义》,描述孙坚以誓言自证清白的情节,后逐渐演化为对恶人的诅咒。
用法与语境
现代使用
当代语境下,既可字面指非正常死亡,也可比喻事业或计划失败告终,例如“若违背诚信经营,企业终将不得善终”。
“不得善终”兼具诅咒与警示的双重功能,既反映传统文化中对因果报应的认知,也隐含对未竟之事的遗憾。其用法需结合具体语境,避免对他人直接使用以免失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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