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捐资纳粟换取官职、官衔。此制起于 秦 汉 ,称纳粟。 清 中叶后大盛,称为捐纳。朝廷视为正项收入,明订价格行之,加剧吏治腐败,成为一大弊政。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纯皇初政》:“罢开垦,停捐纳,重农桑,汰僧尼之詔累下,万民欢悦,颂声如雷。”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二:“然开例三载,所入仅二百万有餘,捐纳知县五百餘人。始则缺多易得,后见非数年不能选授,亦復观望徘徊。”《清史稿·选举志七》:“ 雍正 二年……帝曰:‘垦田事例,於地方有裨益。向因各捐例人多,难於銓选,降旨停止。年来捐纳应用之人,将次用完,越数年,必致无捐纳之人,而专用科目矣。应酌添捐纳事欵。除道、府、同知不许捐纳,其通判、知州、知县及州同、县丞等,酌议準捐。’” 章炳麟 《訄书·官统下》:“捐纳则废,年资则废,科举则废,将论官者必於大学。”
“捐纳”是中国古代通过捐资纳粟换取官职或官衔的制度,在不同朝代有不同表现形式,尤其在清代成为重要财政手段,但也带来严重弊端。以下是详细解释:
捐纳指民众或官员通过向朝廷捐献财物(如银两、粮食)来获得官职、官衔或功名资格的制度。这一制度被统治者视为财政收入来源,但长期实施导致吏治腐败。
明码标价与范围
官职价格公开,如清代知县需4600两白银,而年俸仅60两。捐纳范围从虚衔到实职,甚至涵盖科举功名资格。
双重作用
尽管捐纳是统治者“不得已而为之”的财政手段,但长期实施破坏了选官公平性,成为吏治腐败的重要推手。清代学者昭槤、陈康祺等均批评其弊政性质。
如需更完整的历史案例或具体朝代的捐纳价格,可参考、4、6的详细分析。
捐纳是一个常用的词汇,表示个人或团体将财物或精力无偿地给予需要帮助的人或机构。捐纳可以是钱财、物品或服务。这种行为体现了慈善、爱心和社会责任。
捐字由手巾部和千字旁组成。手巾部表示手的动作,千字旁表示很多,将蓤表示出来,表示用手拿出很多东西来帮助别人。
捐的本义是古代的节日祭祀中,帝王和百官向神祗献祭贡品。后来引申为将财物施舍于人。纳的意思是接受、收入。捐纳合起来就是将东西施舍给予他人的意思。
捐纳在繁体字中的写法是「捐納」。
在古代汉字中,捐纳的写法可能稍有不同。捐可能会写作「捐助」,纳可能会写作「納」。
1. 这个富有的商人捐纳了一大笔款项来支持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
2. 在这次地震中,许多人纷纷捐纳食物、水和药品来帮助受灾群众。
1. 捐款:指捐赠金钱。
2. 捐血:指将自己的血液无偿捐献给需要的人。
3. 捐赠:指向需求者提供物质帮助。
捐助、施舍、奉献、赈济
索取、劫掠、剥削、搜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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