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晋南北朝时选拔官吏的制度。东汉末,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建议,推选各郡有声望者为“中正”,负责对当地士人进行考察并评定为九等(九品),再由政府按等选用,依品授官。司马懿当政后,任世家豪门为各地中正,评定士人品级只论其门第而不论才能,九品中正制遂成为世族地主控制政权的工具。隋文帝时废。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其核心内容与历史演变如下:
定义与起源
该制度由魏文帝曹丕于220年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创立,又称“九品官人法”。它取代了两汉察举制,延续约400年,隋朝时被科举制取代,是中国古代三大选官制度之一。
分级与评定标准
演变与弊端
曹魏时期为拉拢士族而推行,但后期异化为门阀工具。中正官多由世族把持,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寒门子弟晋升困难,加剧社会阶层固化。
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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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是指古代中国官员考核晋升制度。根据官员的品级和能力,分为九个品级,用以确定官员的等级和地位。
《九品中正制》的拆分部首为“人”和“乙”,共有12个笔画。
《九品中正制》始于唐代,是唐德宗时期的创新制度,用于选拔和评定官员的能力与品德。
《九品中正制》的繁体字为「九品中正製」。
在古代,汉字的书写和现代有所不同。《九品中正制》的古时候汉字写法为「九品中正製」。
例如:“根据《九品中正制》,他被评为五品官员。”。
《九品中正制》相关的组词可以有:九品官员、中正制度等。
《九品中正制》的近义词可以有:等级制度、官员评定系统等;反义词可以有:随意晋升、不分品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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