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为殇亡者居丧的服制。 清 朱大韶 《实事求是斋经义·庶孙之中殇当为下殇辨》:“盖殤有三等服,祇有殤大功、殤小功二等。緦麻是三月本服,非殤服也。” 清 吴定 《答金理函书》:“故成人之服,首列父母;殤服首举子女……国家虽未著殤服之文,固未有禁殤服之令也。”
殇服是汉语中与丧葬礼仪相关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为未成年死者所制的丧服或相关礼仪规范。根据《汉语大辞典》释义,“殇”本义指“未成年而亡”,《仪礼·丧服》中已明确区分“长殇”“中殇”“下殇”等不同年龄段的夭折称谓;“服”则指丧礼中的服饰制度及服丧行为,古代文献如《礼记·曾子问》强调“殇不备礼”,即针对未成年逝者的丧仪需区别于成人。
从礼仪规范分析,《中国礼仪大辞典》指出,周代丧服制度将“殇服”纳入“五服”体系,具体表现为:1. 丧期缩短,如“长殇”九月,“中殇”七月;2. 服饰简化,去除了成人丧服中的重衰、斩衰等复杂形制;3. 亲属关系限定,仅父母为子、未嫁女为兄弟等直系亲属服殇服。
文化内涵层面,《古代汉语词典》阐释该词承载着古代“慎终追远”的伦理观,既体现对生命早逝的哀悯,又反映宗法制度中“成人之礼”与“殇礼”的等级差异。如《礼记·檀弓》所载“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印证了不同年龄段丧葬规格的严格区分。
“殇服”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与丧葬礼仪相关。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拼音:shāng fú
注音:ㄕㄤ ㄈㄨˊ
核心含义:指古代为“殇亡者”(未成年而夭折的人)制定的居丧服制。
清代学者朱大韶在《实事求是斋经义》中提及:“盖殇有三等服,祇有殇大功、殇小功二等。”说明殇服制度有明确等级划分。
部分现代解释(如)将其引申为“哀悼逝者的象征”,但这一用法未见于权威古籍记载,可能是现代语境下的扩展。
如需进一步探讨古代丧服制度,可参考《仪礼·丧服》等典籍。
稗饭背义负信逼霄泊车不化卜数测量觇标车航琤琮澄深樗蒱大斧劈呆邓邓彫啄独笑拂逆黑魆魆斛二瘕蕙的风镬竈角觝戏焦头烂额结疤静观絶类刊革蒯缑匡鼎解颐芒砀目断魂销呢喃细语牛虻烹鬺棚帐剽剥匹鸟铺摆前舱乾健麡狼轻薄少年琼瑶缺逸如痴似醉山豆根师资霜髯属镂瞬忽说不到书判送抱推襟笋里太白陶駼通率同心圆通邮瓦瓯嚣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