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招集同类或同族的人。 唐 柳宗元 《贞符》:“焚坼抵掎,奔走转死之害不起,而人乃克鳩类集族,歌舞悦懌,用祗于元德。”
"鸠类集族"并非现代汉语常用固定短语,其含义需结合构成该短语的单字本义及古籍文献中的类似表述进行综合解读。根据权威汉语工具书及古籍用例,其核心含义可解析如下:
鸠(鳩)
《说文解字》释为"鹘鸼",指斑鸠类鸟类,引申为聚集、安定(如《尚书·尧典》"共工方鸠僝功")。
《尔雅·释诂》注:"鸠,聚也。"
类(類)
《说文》:"种类相似,唯犬为甚",本义指相似事物的集合(如《周易·乾卦》"则各从其类也")。
集
《说文》释"群鸟在木上",象形字,核心义为汇聚、归拢(如《诗经·周南》"黄鸟于飞,集于灌木")。
族
《说文》:"矢锋也",假借为血缘群体或事物分类(如《周礼·地官》"四闾为族")。
"鸠类集族"属文言并列结构,四字义近互文:
指通过聚集、归整相似事物而形成系统化的分类群体。其核心逻辑包含:
类比《周易·系辞》"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强调对事物进行归类整合的方法论。
该短语多见于典章制度及博物类文献:
如《周礼·地官》记载物产时"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实为"鸠类集族"的实践。
《汉书·食货志》"鸠民聚货"体现将民众按职业分类管理的逻辑,与"集族"概念相通。
综合权威辞书释义,可概括为:
通过系统化聚合与区分,将具有共同特征的人、事、物归并为有层级的集合体系。其本质是古代中国对"分类学"与"社会组织学"的复合表达。
类似表述见《礼记·月令》"命宰历卿大夫至于庶民土田之数,而赋牺牲,以共山林名川之祀",体现资源分类整合思想。
“鸠类集族”是一个汉语成语,其详细解释如下:
指招集同类或同族的人,比喻人们因共同目标或特点聚集形成群体。
多用于形容群体为共同利益或目标而联合,如团队协作、社区活动等。
例如:“乡村振兴中,村民们鸠类集族,共同发展特色产业。”
该成语在现代使用频率较低,更多见于文学或历史语境,需结合上下文理解其褒贬色彩。
百无一堪白象简碧沉沉茶枯瀍洛撤备雠阅楚萍祠曹差肩丛芳打酱油点歌兑拨多许少与发展速度飞行殿分方服剑坩埚骨力牯子海底捞针镐池和浼洪音鸿音浑拨四极厚稽据惊弓之鸟精驴禽兽集矢袴包脑敛弛陵傲灵脩麻皮皴鸣蛇难捱南守癖傲潜德隐行青年团侵蔑启首人才内阁塞关骚赋湿姑恃勇轻敌酸款遂生台背倓然条别铁证头蚕退鹢现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