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佩剑。腰间佩带的剑。《战国策·齐策四》:“遣太傅賫黄金千斤,文车二駟,服剑一。” 鲍彪 注:“服剑,王所自佩者。”
(2).谓随身佩带剑。《吕氏春秋·顺民》:“孤将弃国家,释羣臣,服剑臂刃……执箕帚而臣事之。” 高诱 注:“服,带。”《淮南子·修务训》:“服剑者期於銛利,而不期於墨阳、莫邪。”
(3). 周 时一种短剑。《西清古鉴·周服剑》:“右身,长一尺三寸四分,腊广一寸四分。”
“服剑”是古代汉语中的多义词,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层解释:
佩剑(名词)
指腰间佩戴的剑,常用于象征身份或礼仪。例如《战国策·齐策四》记载,齐王曾赠予孟尝君“服剑一”,鲍彪注:“服剑,王所自佩者”,表明此剑为君王随身之物,具有尊贵意义。
佩带剑(动词)
表示随身携带剑的行为。如《吕氏春秋·顺民》中,越王勾践“服剑臂刃”以示决绝,高诱注“服,带也”,强调动作属性。此用法突显古人以剑为日常防身或行动象征的习惯。
周代短剑(特指)
特指周代一种短剑形制。据《淮南子·修务训》载,“服剑者期於銛利”,说明其注重实用性而非名贵材质(如墨阳、莫邪等名剑),可能为当时常见兵器或工具。
补充说明
“服”在古汉语中常表“佩戴”或“使用”,故“服剑”既可指剑本身,亦可指佩剑行为。该词多见于先秦至汉代文献,后世逐渐被“佩剑”等表述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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