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诗人 李白 的别称。 唐 杜甫 有《寄李十二白二十韵》诗, 唐 贾至 有《洞庭送李十二赴零陵》诗。 宋 杨伯嵒 《臆乘·行第》:“前辈以第行称,多见之诗; 少陵 称 謫仙 为 十二 。”
"李十二"是唐代诗人李白的别称,源于其家族排行制度。根据《汉语大词典》对姓氏称谓的解释,古代常以同辈兄弟的排行顺序作为代称,李白在家族同辈男性中排行第十二,故得此称。这一称呼在杜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白居易《读李杜诗集因题卷后》等唐代诗文中均有记载。
从语言学角度分析,"李"为姓氏,代表宗族归属;"十二"属于序数词转义用法,既体现家族伦理秩序,也反映唐代文人以排行为号的社会风尚。据《新唐书·艺文志》记载,此类称谓在盛唐时期文人群体中尤为盛行,具有身份标识与社交礼仪双重功能。
现代汉语研究中,该称谓被收录于《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及《唐诗百科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作为唐代文学史与姓名文化研究的重要案例。
“李十二”是唐代诗人李白的别称,其含义及背景可归纳如下:
别称来源
唐代文人常以家族排行称呼对方,李白在同辈(包括堂兄弟)中排行第十二,因此被称为“李十二”或“李十二白”。例如:
排行依据
李白在亲兄弟中排行第二(故称“李二”),但在整个家族同辈男性中排行第十二。这种行第称呼是唐代社会常见的文化现象。宋代杨伯嵒《臆乘·行第》也提到“少陵(杜甫)称谪仙(李白)为十二”,印证了这一习俗。
历史记载
宋代以后,“李十二”作为李白的代称仍被沿用,多见于诗词注释和文学考证中。
总结来看,“李十二”既反映了唐代以家族行第称呼的社交习惯,也体现了李白在文学史上的独特地位。如需更详细的行第文化背景,可参考、4中的古籍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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