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佣仆人。《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崔氏 之乱, 申鲜虞 来奔,僕赁於野,以丧 庄公 。” 唐 韩愈 《与于襄阳书》:“ 愈 今者惟朝夕芻米僕赁之资是急,不过费閤下一朝之享而足也。”
仆赁(pú lìn)是古汉语复合词,由“仆”与“赁”二字组合而成,指受雇为人从事杂役的仆人,即被雇佣的仆役。以下从词典释义、字源分析及文献用例详细说明:
仆(pú)
《汉语大词典》释为“供役使的人”,本义指古代奴隶或差役,后泛指供人驱使的劳动者。字形从“人”从“菐”(劳作义),强调其身份属性。
例:《周礼·夏官·司士》 “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掌其戒禁。” 郑玄注:“仆,给役者。”
赁(lìn)
《说文解字》释“赁,庸也”,指雇佣、租用。《王力古汉语字典》引申为“受雇为人劳动”。
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
《汉语大词典》明确标注:“仆赁:雇佣的仆人。” 强调其受雇取酬的身份特征,区别于家生奴仆。
《聊斋志异·卷九·佟客》
“董生,徐州人……慷慨自负。忽有客诣之,自言佟姓,意气豪迈。询所自来,曰:‘仆赁居华山。’”
→ 此处“仆赁”作谦称,本义仍指“受雇者”,引申为自谦用语。
唐代经济文书
敦煌吐鲁番出土唐代契约文书中,多见“雇人契”“赁仆券”,明确记载雇佣仆役的报酬、期限,印证“仆赁”为有偿劳力关系。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
上海辞书出版社,2023年修订版,第1卷“仆”字条。
可在中国知网《汉语大词典》数据库检索(需订阅访问)。
《王力古汉语字典》
中华书局,2000年,第120页“赁”字释义。
《聊斋志异》校注本
张友鹤辑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489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电子资源库(部分内容开放)。
《敦煌吐鲁番社会经济文书研究》
唐长孺主编,中华书局,2011年,卷三“雇佣契约类”。
“仆赁”作为历史词汇,精准反映了古代雇佣劳动制度下仆役的身份特征。其释义以《汉语大词典》为基准,辅以经典文献及出土文书佐证,词义源流清晰,学术依据确凿。
“仆赁”是一个古汉语词汇,指雇佣仆人的行为或相关费用。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词常见于古代文献,多用于描述士大夫或官员在特殊境遇(如流亡、贫困时)雇佣仆役的情况,反映了古代社会阶层与雇佣关系的实际场景。
现代汉语中“仆赁”已不常用,但可通过其构成字“仆”“赁”理解相关含义,如“租赁仆人”或“雇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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