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送的土地。《国语·晋语三》:“ 秦 饥,公令 河 上输之粟, 虢射 曰:‘弗予赂地而予之糴,无损於怨而厚於寇。’”
“赂地”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释:
指赠送的土地,常见于历史文献或外交场景。该词由“赂”(赠送财物)和“地”(土地)组合而成,强调通过土地作为财物进行馈赠或交易。
最早出自《国语·晋语三》中的典故:秦国遭遇饥荒时,晋国官员虢射提出“弗予赂地而予之糴,无损於怨而厚於寇”,认为赠送粮食不如直接割让土地更能化解矛盾。
该词多用于描述古代诸侯国间的外交策略,例如以土地作为政治筹码达成盟约或平息争端。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主要见于历史研究或古籍解读。
“赂地”反映了古代以土地为重要资源的外交手段,其含义可通过字面拆分与文献例证综合理解。若需进一步探究具体历史背景,可参考《国语》相关篇章或权威历史解析资料。
赂地(lù dì)是一个词语,意思是用财物贿赂地主以侵占土地。
赂(lù)的部首是贝(贝贝),总计4画;地(dì)的部首是土(土一),总计6画。
赂地一词最早出现在史书《史记·孟子荡寇下》中,“赂以地者,夺人之地而先之也。”意为以财物贿赂地主,从而夺取他人的土地。
赂地的繁体写法为贿地。
古时候赂地一词的写法可能会有些不同,例如在古代文献中会出现“賂地”、“賂土”等写法,但含义相同。
1. 他从小就学会了赂地的手段,以此来扩大自己的土地。
2. 这起土地纠纷与赂地有关,地主贪婪地接受了贿赂。
赂污(lù wū)、赂贿(lù huì)、贿赂(huì lù)、赂赐(lù cì)
贿赂、行贿、贪污、受贿
正直、公正、廉洁、正直
白公桧白业比附晡鼓不义不越雷池财器涔滴差迟长山惩处词赋科当年地磁极反对数反客为主翻手是雨,合手是云废绝丰给風牖凫居雁聚馆谷官闲和璧鹤相浣拭洄荡回纹混说白道醮禳介弟解批继继绳绳经架经首济恤氒株量凿正枘连婣里俗理想乡僇死男女平方米屏置穷民穷岩散才沈淀生蘖尸忝双飞私邸頽魄危悬庑殿五经库匣剑吓噤协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