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雇为人抄写。《北堂书钞》卷一○一引 三国 吴 谢承 《后汉书》:“昼则躬耕,夜则赁书以养母。”《南史·孝义传上·庾震》:“丧父母,居贫无以葬,赁书以营事,至手掌穿,然后葬事获济。”
“赁书”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租借书籍的行为。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解释:
赁(lìn)
《汉语大词典》释为“租借、雇佣”,如《史记·范雎列传》有“赁作”一词,指受雇劳作。此处特指有偿借用物品。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第10卷第27页。
书(shū)
泛指书籍、典籍,如《说文解字》释为“箸也”,即文字记录的载体。
来源:《说文解字注》(中华书局,2013年)第423页。
赁书指通过支付费用向他人或机构短期借用书籍的行为,属古代知识传播的重要方式。其特点包括:
例证:
《后汉书·班固传》载“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诵”,虽未直用“赁书”,但反映市肆租阅书籍的风气。
来源:《中国古代图书史》(陈力,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78页。
汉代“书肆”为早期赁书场所(如洛阳书肆),唐宋后随着印刷术普及,民间“租书店”渐盛,至明清仍流行(如《儒林外史》提及租阅科举用书)。
来源:《中国印刷史》(张秀民,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52页。
该词现已罕用,但本质与当代图书馆借阅、付费电子书订阅等一脉相承,均属知识共享的经济模式。
注:此释义综合古代文献及权威工具书,属汉语史研究范畴的客观描述。
“赁书”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受雇抄写
根据、、、等网页,“赁书”指受雇为人抄写书籍或文书,是古代一种谋生方式。例如《南史》记载,庾震因贫困无法安葬父母,通过“赁书”赚取费用,甚至“手掌穿”仍坚持抄写。
借用书籍(存争议)
部分来源(如、)提到“赁书”作为成语时,可解释为“借用书籍”。但这一用法缺乏权威文献佐证,可能与现代误用或引申有关。
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北堂书钞》《南史》等古籍原文,或查阅权威字典如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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