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族的统称。《周礼·地官·大司徒》:“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 郑玄 注:“鳞物,鱼龙之属。”
鳞物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其含义可从字源、典籍记载及现代语义三个层面解析:
“鳞”本义指鱼类、爬行动物体表的角质薄片,《说文解字》释:“鳞,鱼甲也”。引申为覆盖生物体表的片状结构。“物”泛指万物生灵。故“鳞物”最初指代体表覆有鳞片的生物,尤以鱼类为主体,如《周礼·地官·大司徒》将动物分为“毛物”(兽类)、“鳞物”(鱼类)、“羽物”(鸟类)、“介物”(龟鳖)、“臝物”(人类)五类。
在传统典籍中,“鳞物”承载着自然分类与礼制象征的双重意义:
古代文献常以“鳞物”作为水族生物的总称。《礼记·月令》载“季夏之月…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东汉郑玄注:“四者皆鳞物”,表明其涵盖蛟龙、鳄鱼、龟鳖等有鳞水族。
因龙为鳞虫之长,“鳞物”被赋予祥瑞属性。《史记·封禅书》记汉武帝获“麟、凤、龟、龙”等祥瑞,其中“龙”即鳞物代表。古代祭祀亦分用“毛牲”(牛羊)与“鳞牲”(鱼类),《国语·楚语》载“郊禘不过茧栗,烝尝不过把握”,韦昭注:“郊祭用犊,禘用鳞物”。
现代汉语中,“鳞物”主要用于古文献研究及生物学史领域:
在描述化石生物时,学者沿用“鳞物”指代已灭绝的有鳞物种,如《中国古鱼类志》将泥盆纪盾皮鱼类归为“古生代鳞物”。
民俗学者关注“鳞物”在五行学说中的定位(属水,对应北方),如《五行大义》称:“鳞虫三百六十,龙为之长”,体现传统动物分类的哲学框架。
“鳞物”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综合说明:
本义
“鳞物”指水族的统称,特指有鳞片的生物,如鱼类、龙类等。这一解释源自《周礼·地官·大司徒》的记载:“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东汉郑玄注为“鳞物,鱼龙之属”。
引申义
在部分语境中(如成语用法),“鳞物”可比喻众多珍贵物品或财富,强调数量多且价值高,例如描述某地景观或人物成就。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周礼》原文及郑玄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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