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邪哆 ”。放佚不正的行为。《孟子·梁惠王上》:“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 汉 扬雄 《法言·吾子》:“述正道而稍邪哆者有矣,未有述邪哆而稍正也。” 宋 曾巩 《<列女传目录>序》:“后世自学问之士,多徇於外物而不安其守,其家室既不见可法,故竞於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 清 谭嗣同 《启寰府君家传》:“入国朝,渐即零替,卒无有放辟邪侈,陷刑辟閔有司者。”
邪侈是汉语中一个具有负面评价色彩的复合词,通常指代行为或品性偏离正道、过度放纵且不合规范。根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邪”指“不正、偏斜”,引申为不符合道德或法度的行为;“侈”意为“奢侈、放纵”,强调过度与失度。两字组合后,形容人肆意妄为、逾越礼法的行径。
从构词角度看,“邪侈”属于并列结构,二字意义相近且相互强化。《古代汉语词典》指出,该词常见于古代文献,如《孟子·梁惠王上》中“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描述因物质匮乏导致民众行为失序的现象。此处的“邪侈”既包含道德堕落,也暗含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现代语境中,“邪侈”多用于书面语或学术讨论,强调对伦理规范与法律界限的双重违背。例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其释为“邪恶而奢侈的行为”,突显其兼具道德败坏与物质挥霍的双重特性。需要注意的是,该词在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常见于历史、哲学领域对传统伦理观念的阐释。
“邪侈”是一个汉语古典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一、基本词义 指放荡不正的行为,强调道德偏离或生活作风的放纵。该词常写作“邪侈”,古文中亦可见异体形式“邪哆”。
二、构词与语境分析
单字解析
经典用例
《孟子·梁惠王上》中“放辟邪侈”为典型成语,朱熹注解为“谓邪曲奢侈之事”,特指违法乱纪、违背礼制的行径。
三、历史文献中的用法
四、现代适用性
该词属文言雅言,现代汉语中主要用于引用古籍或强调古典道德批判,如分析儒家伦理时常用此词描述失德现象。
参考资料:综合《汉典》词条、《孟子》原典及文史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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