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仙韶曲。亦泛称宫廷乐曲。 明 梅鼎祚 《玉合记·宸游》:“斟圣酒,进仙韶。” 明 梅鼎祚 《玉合记·出山》:“瑶京近, 玉关 高,谁歌《黄竹》和仙韶?”
仙韶是汉语中一个富有文化意蕴的复合词,特指古代宫廷中超凡脱俗、宛若仙乐的雅乐或乐曲。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仙韶二字结合,强调音乐如仙界之音,兼具神圣性与艺术性。
宫廷雅乐的代称
唐代始设"仙韶院",专司宫廷乐舞(《新唐书·百官志》)。宋代沿袭此制,《宋史·乐志》载:"仙韶部,演奏大曲,以祀天地、宴群臣。"其乐曲风格庄重清雅,区别于民间俗乐。
→来源:参见《宋史·乐志》卷一百四十二(中华书局点校本)。
指向特定乐曲
唐代《霓裳羽衣曲》因缥缈华美,被诗人称为"仙韶曲"。白居易《霓裳羽衣歌》云:"案前舞者颜如玉,不著人间俗衣服。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
→来源: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二十一。
天人合一的礼乐思想
仙韶承载古代"以乐通神"的祭祀传统,如《周礼》所载"六舞"用于沟通天地。其演奏场合多为皇家典礼,体现"礼乐相济"的儒家理想。
→来源:参见《周礼·春官·大司乐》(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
艺术审美的高峰
文人常以"仙韶"喻指至臻之境。苏轼《戚氏》词曰:"尽倒琼壶酒,献金鼎药,固大椿年。缥缈飞琼妙舞,命双成、奏曲醉留连。云璈韵响泻寒泉。浩歌畅饮,斜月西南天。渐千丈、冰轮出海,万斛金莲。折神仙。人间未有此乐,仙韶何处,凤管鸾弦。"
→来源:苏轼《东坡乐府》。
《汉语大词典》释"仙韶"为:"唐代宫中乐曲名。后泛指宫廷乐曲。"(第二版,第1178页)其释义强调历史源流与宫廷属性,印证其作为传统文化符号的定位。
故宫博物院藏《宋人摹唐人宫乐图》中,乐师演奏琵琶、笙等乐器的场景,可视作仙韶乐舞的视觉化呈现,印证其"清越缥缈"的艺术特征。
→来源:故宫博物院官网「唐代宫廷乐舞图像研究」专题。
仙韶凝练了中国古代礼乐文明的精神追求,既是实指的宫廷乐舞机构与乐曲,亦象征超越凡俗的艺术境界,其释义需结合历史制度、文学作品与哲学思想综合理解。
“仙韶”一词的含义及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仙韶”指唐代宫廷乐曲《仙韶曲》,后逐渐泛称宫廷雅乐或神圣庄严的乐曲。其名称由“仙”(象征超凡、神妙)与“韶”(上古舜帝时期的乐曲名,代表至美之音)组合而成,寓意音乐风格高雅脱俗。
历史背景与用法
延伸含义
除专指乐曲外,“仙韶”亦可用于形容其他美好事物。例如《玉合记·出山》中“谁歌《黄竹》和仙韶”,以仙韶比喻诗歌或艺术的精妙。
“仙韶”一词既特指唐代宫廷乐曲,又泛称高雅音乐,常见于文学作品中表达对礼乐文化的推崇。其词源与历史用例均体现中国古代对音乐教化功能的重视。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新唐书》及明代戏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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