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丝织品做的巾帕。 唐 杜甫 《骢马行》:“赤汗微生白雪毛,银鞍却覆香罗帕。”《警世通言·王娇鸾百年长恨》:“看时,乃是侍儿来寻香罗帕的。生见其三回五转,意兴已倦,微笑而言:‘小娘子!罗帕已入人手,何处寻觅?’”
香罗帕是古代中国文学与民俗文化中的典型意象,由三个字素构成复合词义。"香"指织物经熏染或自然携带的芳香气味,象征雅致生活情趣;"罗"特指质地轻薄的丝织品,《说文解字》释"罗"为"以丝罟鸟",引申为精细织物;"帕"即随身携带的方形织物,见于《广韵》"帕,衣帊"的记载。
该物常见于明清小说及戏曲文本,兼具实用与审美双重功能。实用层面作为拭汗、掩面的生活用品,审美层面则承载着闺阁情感传递,《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即有"黛玉袖中取出绢子拭泪"的细节描写,这类丝帕常被赋予传情信物的特殊含义。
考其形制演变,宋代《东京梦华录》记载市井已有专卖"手帕营生"的铺席,至明清时期刺绣工艺的兴盛使罗帕成为展示女红技艺的重要载体。故宫博物院现存清代绛色缂丝牡丹纹帕,印证了其作为工艺品的艺术价值。
在民俗象征体系中,香罗帕常与姻缘缔结相关联。明代话本《警世通言》中多次出现以罗帕为定情物的情节,这种文化符号至今仍在部分地方婚俗中留有遗风。
“香罗帕”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香罗帕指丝织品制成的巾帕,常用于古代女性随身携带的装饰或实用物品,质地轻薄且带有香气。
潮剧经典剧目《香罗帕》以洪妙先生扮演的岳母形象著称,剧情幽默且富有戏剧性,是潮汕地区传统戏曲的代表作之一。
“香罗帕”既是实物(丝质巾帕),又承载文学与戏曲中的文化意象。若需进一步了解其戏曲表现,可参考的经典版本;文学背景可查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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