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为奉祀、供养用的田地。《明史·宦官传二·魏忠贤》:“ 天启 元年詔赐 客氏 香火田,叙 忠贤 治皇祖陵功。” 清 龚自珍 《为龙泉寺募造藏经楼启》:“今在 大江 以南者为南藏,在京师者为北藏。香木铜鐶,象玉锦绣,以为装函;高楼飞宇,以为庋阁;名称歌曲,香火之田,以为赞嘆、护持、供养。”《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四回:“庙裡本没有香火田,又没有缘簿。”
香火田是古代社会为维持祭祀活动而设立的专项田产,其名称由“香火”与“田”组合而成,字面指“供奉神灵或祖先香火的田地”。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香火田特指寺庙、祠堂或宗族为保障祭祀香火、供奉仪式的持续性经济来源所置办的田地,其收益专用于购置香烛、祭品、修缮祠庙等开支。
从历史沿革看,香火田制度可追溯至宋元时期,多见于佛教寺院和家族宗祠。例如《元典章·户部》提及,寺庙常通过朝廷赏赐、信徒捐赠或自行购置等方式获得土地,形成“常住田”,其中部分即划归为香火田。明清时期,民间宗族为维系祖先祭祀,亦普遍设置族产性质的香火田,其地租收入专款专用,且产权归集体所有,禁止变卖分割。
文化意义上,香火田承载着传统社会“敬天法祖”的伦理观念。据《中国民俗文化大观》分析,此类田产不仅保障了宗教仪式和祖先崇拜的物质基础,更强化了宗族凝聚力与社会稳定性,成为古代农耕文明中“神权与族权相结合”的典型制度。
“香火田”是古代中国特有的土地制度术语,具体含义和背景如下:
香火田指为奉祀祖先、神灵或供养寺庙而设立的专用田地,其收益用于祭祀仪式、维护宗教场所及供养相关人员(如僧侣、守墓者等)。
香火田是古代社会维系信仰与宗法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兼具宗教、文化及土地制度的多重意义。如需更详细的历史案例,可参考《明史·宦官传》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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