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趋向私利,违背正义。乡,通“ 向 ”。倍,通“ 背 ”。《史记·淮阴侯列传》:“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岂可乡利倍义乎!”
“乡利倍义”是一个古代成语,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指趋向私利而违背正义。其中“乡”通“向”(朝向),“倍”通“背”(背离),即“向利背义”。
出自《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曾言:“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岂可乡利倍义乎!”表达了他不愿因私利背弃道义的立场。
可通过《史记》原文或成语词典(如、4、12)进一步了解典故背景及例句。
乡利倍义是一个由四个汉字组成的词语,包含了乡、利、倍和义。
乡字的部首是口,总共有三个笔画;利字的部首是刀,总共有7个笔画;倍字的部首是人,总共有10个笔画;义字的部首是人,总共有7个笔画。
乡利倍义这个词来源于中国语言文化,本意是指在乡村中实现利益的翻倍,并强调同时要遵守道义的原则。这个词可以用来表达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结合的价值观。
乡利倍義(繁体字)
乡字古时候的写法与现代写法基本相同,没有明显的区别;利字在古时候的写法略有不同,形状更加简单;倍字古时候的写法为 “倍乂”,“乂”是一个简化的写法;义字在古时候的写法为 “義”,同样是由“羊”和“我”两个部分组成,但形状稍有不同。
他一直坚持乡利倍义的原则,在发展乡村经济的同时,也关心村民的生活品质。
乡村、利益、倍增、道义
乡村兴盛、公私合一、两全其美
个人私利、利欲熏心、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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