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豻皮装饰的箭靶。干,通“ 豻 ”。 汉 贾谊 《新书·礼》:“岁凶穀不登,臺扉不涂,榭彻干侯,马不食穀,驰道不除。” 清 黄宗羲 《答万充宗杂问》:“按干侯之制,中方十尺,鵠方三尺三寸三分强。”
干侯是古代射礼中使用的箭靶名称,特指以兽皮装饰、绘有野兽图案的箭靶,属于礼仪性射箭活动的重要器具。其释义与文化内涵如下:
合义:指绘有野兽(如熊、虎、豹等)的皮质箭靶,用于礼仪性射箭活动。
据《周礼·夏官·射人》记载,不同等级的射礼使用不同图案的箭靶:天子射“熊侯”,诸侯射“麋侯”,大夫射“豹侯”,士射“鹿侯”。“干侯”泛称此类兽皮箭靶,体现周代礼制的等级秩序。
射礼中,“干侯”是“宾射”(诸侯朝见天子时的射礼)与“大射”(祭祀选士之礼)的核心道具,旨在通过射艺演练彰显德行与协作精神(《仪礼·大射》)。
《汉语大词典》释为“以兽皮装饰的箭靶”,强调其材质与礼仪属性。
后世文学中,“干侯”偶喻“难以企及的目标”,如清代章学诚《文史通义》以“干侯之鹄”形容高远理想。
权威参考来源: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标注文献版本信息以确保来源可考性。)
“干侯”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干侯”指用豻皮(豻:古代指北方的一种野狗)装饰的箭靶。其中“干”为通假字,通“豻”(àn),表示材质;而“侯”即箭靶。
该词最早见于汉代文献:
需注意个别非权威来源(如)提到“干侯”引申为“虚职”,但此说法缺乏古籍支持,主流释义仍以箭靶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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