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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法的意思、无为法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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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法的解释

佛教语。同“ 有为法 ”相对。指离生灭因缘造作、永恒不变的法性真理。《四十二章经》:“解无为法,名曰沙门。” 宋 朱熹 《久雨斋居诵经》诗:“门掩竹林出,禽鸣春雨餘。了此无为法,身心同晏如。”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无为法是道家哲学核心概念,最早见于《道德经》,指遵循自然规律、不强加人为干预的处世原则与治理方式。其内涵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1. 词义分解

    “无”指摒弃主观妄为,“为”指顺应自然规律的行为,“法”即法则或准则。《道德经·第三十七章》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强调道的运行本具自然性。

  2. 哲学内涵

    无为法主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第六十四章》),反对刻意造作。汉代王弼注曰:“无为者,谓其无所造为也”,认为真正的治理应如天地化育万物般不着痕迹。

  3. 应用领域

    • 政治层面:主张“我无为而民自化”(《道德经·第五十七章》),提倡简政放权。
    • 修身层面:倡导“致虚极,守静笃”(《道德经·第十六章》),通过虚静修养回归本真。
    • 自然观:强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将自然规律视为最高法则。

网络扩展解释

无为法是佛教核心概念,与“有为法”相对,指超越因缘造作、不生不灭的绝对真理。以下是综合不同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1. 梵文来源
    梵语为Asamskrta,意为“非造作”,指不依赖因缘和合而存在的永恒法性,如涅槃、法性、真如等。
  2. 核心特性
    具有“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彼非此”的绝对性,与有为法的生灭无常形成对比。

二、哲学内涵

  1. 本体论意义
    大乘佛教(尤其是法相唯识宗)认为无为法是诸法本体,即宇宙终极真理,与“法性”“真如”等同。
  2. 实践指向
    并非消极不作为,而是不刻意强求、顺应自然规律,如《金刚经》所言“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三、分类体系

法相唯识宗将无为法分为六种:

四、与相关概念对比

无为法既是佛教修证的目标(涅槃),也是哲学上对终极真理的表述。其内涵从本体论到实践论均有延伸,需结合宗派理论与经典语境具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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