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厌弃。《法苑珠林》卷九五:“是以恶性之人……众所畏弃,如避狼虎。”
“畏弃”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wèi qì,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解释:
厌弃
指因厌恶而远离或抛弃,常用于描述人或事物被他人排斥的情况。例如《法苑珠林》中的例句:“恶性之人……众所畏弃,如避狼虎”()。
畏惧被抛弃
部分词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释为“害怕被人忽视或抛弃的心理状态”,强调个体因担忧被社会或他人遗忘而产生的不安()。
该词在古籍中已有用例,如《法苑珠林》卷九五(),现代语境中多用于书面表达。
“畏弃”兼具主动与被动含义,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指向。高权威来源(如汉典)更侧重“厌弃”义,而部分词典补充了心理层面的解释()。
《畏弃》是一个具有负面含义的动词,意思是害怕和拒绝接受某个人或事物,表达出对其的厌恶和回避。
《畏弃》的部首是“田”,笔画数为10。
《畏弃》一词由“畏”和“弃”两个字组成。其中,“畏”的本义是害怕、恐惧,意思是心生畏惧之情;“弃”的本义是抛弃、放弃,表示对某物或某人不再珍视、不再承认。两个字合并后,构成了“畏弃”这个词。
《畏弃》的繁体字为「畏棄」。
在古代,汉字《畏弃》的写法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具体可以有「畏棄」、「畏棄」等写法,但其意思和用法并无明显差异。
1. 她因为自己的外貌问题而被社会所畏弃。
2. 他的怪异行为导致他的朋友们开始畏弃他。
3. 这个项目由于一系列的问题而被投资者们所畏弃。
1. 畏缩:害怕、退缩。
2. 弃权:放弃权力、职责或机会。
3. 痛恨:极度厌恶、憎恨。
1. 扔弃:抛弃、丢弃。
2. 抛弃:放弃、舍弃。
3. 拒绝:不接受、拒绝。
1. 接纳:欢迎、接受。
2. 接受:愿意、承认。
3. 重视:重视、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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