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旧时地方官吏在朝廷规定的税额之外,私自巧立名目,增加赋税。 清 黄宗羲 《田制一》:“故一亩之赋,自三斗起,科至於七斗,七斗之外,尚有官耗私增。计其一岁之穫,不过一石,尽输於官,然且不足。”
“私增”是一个历史词汇,主要指旧时地方官吏在朝廷规定的赋税额度之外,私自巧立名目增加税收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私增”由“私”(指非官方、个人利益)和“增”(增加)组成,字面意为“私自增加”。在历史语境中,特指地方官员通过非法手段额外征收赋税,加重百姓负担。例如,清代黄宗羲在《田制一》中提到,一亩田的赋税从三斗逐渐增至七斗,再加上“官耗私增”,导致农民全年收成尽数上交仍不足。
历史背景与社会影响
这种行为常见于中国古代官僚体系,因官吏俸禄有限且监管不严,导致地方官员通过“私增”敛财。黄宗羲指出,农民一年收成仅一石(约100斤),却需缴纳七斗及额外私增税赋,最终“尽输于官,然且不足”,反映了赋税苛重、民不聊生的社会矛盾。
与现代的关联
虽然“私增”是历史词汇,但其核心问题(权力滥用、乱收费)仍具现实警示意义。现代法律体系已严格规范税收,但该词可引申为任何未经授权的额外征收行为。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文献引用,可参考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等著作。
《私增》是一个汉语词语,意为私自增加、未经许可的增加。
《私增》的拆分部首是“禾”和“斤”,其中“禾”表示庄稼,是由两个笔画构成;“斤”表示斧头,是由四个笔画构成。
《私增》一词的来源比较难以确定,可能是由于古代农民未经官方管理私自增加农田等行为的产物。也有一种说法认为是由于现代经济活动中,未经允许擅自增加个人或企业利益的行为而衍生出来的。
《私增》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私增」。
《私增》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可能与现代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1. 他私自增加价格,导致消费者不满意。
2. 这些员工私自增加加班费,已违反了劳动合同。
3. 企业未经批准私自增加生产规模,违反了相关规定。
私自、私自行动、增加、增加数额、未经许可
非法增加、擅自增加、私自扩大
私减、减少、缩减、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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