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厭棄。《法苑珠林》卷九五:“是以惡性之人……衆所畏棄,如避狼虎。”
“畏棄”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wèi qì,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解釋:
厭棄
指因厭惡而遠離或抛棄,常用于描述人或事物被他人排斥的情況。例如《法苑珠林》中的例句:“惡性之人……衆所畏棄,如避狼虎”()。
畏懼被抛棄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害怕被人忽視或抛棄的心理狀态”,強調個體因擔憂被社會或他人遺忘而産生的不安()。
該詞在古籍中已有用例,如《法苑珠林》卷九五(),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書面表達。
“畏棄”兼具主動與被動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高權威來源(如漢典)更側重“厭棄”義,而部分詞典補充了心理層面的解釋()。
《畏棄》是一個具有負面含義的動詞,意思是害怕和拒絕接受某個人或事物,表達出對其的厭惡和回避。
《畏棄》的部首是“田”,筆畫數為10。
《畏棄》一詞由“畏”和“棄”兩個字組成。其中,“畏”的本義是害怕、恐懼,意思是心生畏懼之情;“棄”的本義是抛棄、放棄,表示對某物或某人不再珍視、不再承認。兩個字合并後,構成了“畏棄”這個詞。
《畏棄》的繁體字為「畏棄」。
在古代,漢字《畏棄》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具體可以有「畏棄」、「畏棄」等寫法,但其意思和用法并無明顯差異。
1. 她因為自己的外貌問題而被社會所畏棄。
2. 他的怪異行為導緻他的朋友們開始畏棄他。
3. 這個項目由于一系列的問題而被投資者們所畏棄。
1. 畏縮:害怕、退縮。
2. 棄權:放棄權力、職責或機會。
3. 痛恨:極度厭惡、憎恨。
1. 扔棄:抛棄、丢棄。
2. 抛棄:放棄、舍棄。
3. 拒絕:不接受、拒絕。
1. 接納:歡迎、接受。
2. 接受:願意、承認。
3. 重視:重視、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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