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贱的名籍。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三》:“ 毕諴 家本寒微, 咸通 初,其舅向为 太湖县 伍伯, 諴 深耻之……乃特除选人 杨载 为 太湖 令, 諴 延之相第,嘱为舅除其猥籍,津送入京。”
“猥籍”是一个较为生僻的汉语词汇,根据不同的文献来源,其释义存在一定差异。以下是综合各类资料后的详细解释:
建议在正式写作或学术研究中优先采用“微贱名籍”的释义,并标注文献来源。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唐语林》《汉语大词典》等典籍。
猥籍(wěi jí)是一个汉字词语,常用于表示为了追求私欲而背离道德、品德败坏的行为。拆分部首为犬(quǎn,犬首部)和斩(zhǎn,斩立木部),总计8个笔画。
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一文中,意为毁坏名声。古人认为“猥籍”相当于将人的品德和优秀才能放在一个籍贯不明、品德低下的人身上,有辱人格和坏状之意。
在繁体字中,猥籍的写法为猥藉。
在古代的汉字写法中,猥籍的“藉”字采用了心部(㣺)作为旁字,表示与内心有关的行为,突显了猥籍与人的内心、品德有关。
以下是一些使用猥籍这个词的例句:
1. 他因为做了一系列的猥籍事情,被社会公众所唾弃。
2. 这种欺骗手段堪称猥籍,令人不齿。
3. 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地犯下猥籍之举。
近义词有败坏、败俗、品德败坏等。反义词可以是高尚、道德等。
- 猥亵:指言语或行为不端,侵犯他人的身体或精神的行为。
- 猥亵狂:指行为频繁猥亵他人的人。
- 猥亵罪:指以猥亵行为侵害他人身心健康而构成的违法行为。
- 狼猥:指那些猥亵别人的不法之徒。
- 猥亵图书:指含有淫秽、低俗内容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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