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 代尚书分曹治事, 魏 晋 以后,渐改吏曹为吏部,但六部各司仍有称曹的。到 明 清 时代,部曹就成为各部司官之称。 清 侯方域 《宦官论》:“天子又奬其忠勤,嘉其才志,使出入边廷之间,拱揖部曹之上,皆尊以监视之名。”《文明小史》第二九回:“那时刑部堂官,是个部曹出身,律例盘得极熟。”
部曹是中国古代官制中的特定称谓,指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下属的属官,属于中央行政机构的中层官吏群体。该词源自汉代“尚书分曹治事”制度,至明清时期成为六部司官的通称。例如明代户部辖十三司,各司郎中、员外郎等均称“部曹”,负责具体政务执行与文书处理,如《明史·职官志》载“六部分曹,各领其事”。
从词源构成看,“部”指中央行政机构,“曹”原意为分科办事的部门,后引申为官署内分职治事的单位。这一官职体系体现了古代官僚制度中分层管理的特征,其职能涵盖赋税征收、礼仪制定、司法监察等国家核心事务。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提及“今世通称六部司官曰部曹”,印证了该词在历史文献中的规范用法。
引用参考:
“部曹”是中国古代官职体系中的一个历史称谓,其含义在不同时期有所演变,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部曹”最初指汉代尚书台下属的办事机构。汉代实行分曹治事制度,尚书台下设不同“曹”处理政务(如吏曹、户曹等)。魏晋之后,随着六部制度逐渐形成,原“吏曹”发展为“吏部”,但其他部门仍保留“曹”的称呼。
至明清时期,“部曹”特指中央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下属的司级官员,即各部的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属官。例如:
清代文献中常见该词使用:
个别资料(如)将“部曹”解释为“部下”,这属于引申义或特定语境下的军事用法,并非主流定义。主流含义始终与中央官制相关。
汉代尚书分曹 → 魏晋六部雏形 → 明清部曹(司官)
建议需要完整文献例证可查阅《明史·职官志》或《清史稿》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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