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枉法。 汉 应劭 《风俗通·十反·巴郡太守太山但望》:“ 周孟玉 欲作抗直,不恤其亲,我何能枉宪乎?”
“枉宪”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wǎng xiàn,由“枉”(左右结构)和“宪”(上下结构)组合而成。其核心含义为“犹枉法”,即指违背法律、歪曲法度的行为。
词义解析
典籍出处
汉代应劭《风俗通·十反·巴郡太守太山但望》中记载:“周孟玉欲作抗直,不恤其亲,我何能枉宪乎?”此处“枉宪”即指违背法律原则。
现代用法
该词属于古汉语词汇,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多见于文献或历史研究,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法律层面的贬义色彩。
如需进一步探究字源或用法,可参考《汉语大词典》等工具书。
《枉宪》是一个中文词汇,既可以作为动词,也可以作为名词使用。作为动词时,意指背离宪法的规定或原则;作为名词时,指违宪或越权的行为。
《枉宪》的拆分部首是木和宀,部首木表示相关词汇与木材、木制品有关,而部首宀表示与房子、屋顶等有关。该词的总笔画数是9。
《枉宪》一词源于中国的法律文化,通常在法律领域中使用。在繁体中文中,该词的写法为「枉憲」。
古时候,「枉宪」这个词的写法可能会稍有不同。根据古文字体系的发展,可能会有一些略微变化的写法。然而,整体来说,「枉宪」的基本字形并没有太大变化。
以下是几个使用「枉宪」的例句:
与「枉宪」相关的组词有:枉法、枉法行使、枉法犯罪等。
近义词有:违宪、违背宪法、侵害宪法等。
反义词有:宪法合宪、守宪、确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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