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债。 明 文徵明 《闲兴》诗:“催诗逋似催租欠,胥史在门何可逃?” 清 方文 《催租》诗:“酒债诗逋全未了,如何租吏又敲门。” 清 查慎行 《残冬展假病榻消寒聊当呻吟语无伦次录存》诗之五:“旧积诗逋呵冻了,近添酒债典衣偿。”
“诗逋”是汉语中的一个历史词汇,现多用于文学语境,指未完成的诗作或诗人未偿还的“诗债”。该词由“诗”与“逋”组合而成:“诗”指诗歌创作,“逋”原意为逃亡、拖欠,引申为未了之事。宋代诗人陈造曾在《次韵杨宰葫芦格》中写道“生世诗逋病宿疴”,将未完成的诗作比喻为“久病未愈的债务”。
从词义演变看,“诗逋”包含两层含义:
权威典籍中,《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将“诗逋”归类为“文人自谦用语”,《中国诗学大辞典》则将其纳入“诗词创作术语”条目。目前该词未被《现代汉语词典》收录,但常见于古典文学研究论文及诗词鉴赏专著,如中华书局《宋词语言研究》。
“诗逋”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结合以下信息解析:
诗逋(shī bū)指未完成的诗作或应酬未写的诗,常被比喻为“诗债”。其中“逋”本义为逃亡、拖欠(如“逋逃”“逋租”),此处引申为未兑现的创作承诺。
该词多用于文人自谦或调侃,常见于古典诗文。例如:
当代语境中,“诗逋”可用于形容拖延的创作任务,尤其适合文学或艺术领域的诙谐表达,如“欠下三篇诗逋,月底需偿还”。
通过古典用例和字源分析,可更生动地理解这一词汇的文学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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