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兼职。 唐 刘禹锡 《复荆门县记》:“初,公以县之便闻於上也, 禹锡 方在郎位,帖职为计曹。” 唐 皇甫曾 《国子柳博士兼领太常博士辄申贺赠》诗:“博士本 秦 官,求才帖职难。”《旧唐书·食货志下》:“今度友盐铁,泉货是司,各有分巡,置於都会。爰命帖职,周视四方,简而易从,庶叶权便。” 宋 时也称以他官兼馆职的为“帖职”。 宋 欧阳修 《论举馆阁之职札子》:“臣欲乞今后任发运、转运、知州等,更不依例帖职。”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吕成公编文鉴》:“ 孝宗 赐名‘文鑑’,除公直秘阁,暨赐御府金帛…… 成公 遂力辞帖职,上不从。”
帖职是古代官职制度中的特定术语,指官员在原有职务之外兼任其他职位,通常带有临时性或辅助性特征。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分项解析:
"帖职"指本职之外兼任的职务,强调"附加、兼任"的属性。其中:
二字组合体现"以本职为基础,附加其他职责"的古代职官特点。
唐代职官制度
常见于中央官员兼任馆阁职务,如《新唐书·百官志》载:"贞观八年,置弘文馆于门下省,以他官兼领者曰'帖职'。" 指六部官员兼任弘文馆学士等职,属荣誉性加衔 。
宋代沿革与发展
北宋沿袭唐制,将馆阁帖职制度化。欧阳修《归田录》载:"三馆职事,惟校理以上谓之'帖职'。" 此时帖职成为文臣清要身份的象征,多授予文学之士 。
需区别于现代"兼职"概念:
明清时期随职官体系简化,"帖职"一词渐趋消亡,其功能由"兼衔""加衔"等替代,今仅存于历史文献研究范畴。
参考来源: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新唐书》(中华书局点校本)|洪迈《容斋随笔》(上海古籍出版社)|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
“帖职”是一个古代官职相关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演变,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帖职(tiē zhí)指兼职,即官员在原有职务之外兼任其他职位。该词常见于唐代文献,如刘禹锡在《复荆门县记》中提到“帖职为计曹”,即指以兼职身份参与财政事务。
历史用例与扩展
词义关联与写法差异
“帖职”与“贴职”为同义词,因古代汉字通假而存在写法差异,但均指向“兼职”这一核心含义。例如唐代文献多用“帖职”,宋代则逐渐演变为“贴职”。
总结
该词反映了古代官职制度的灵活性,通过兼职形式优化人才配置。其具体应用范围随朝代更迭略有变化,但始终围绕“兼任职务”的本质功能。
如需进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的具体案例,可参考《旧唐书》《中山诗话》等古籍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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