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中国对中外互市商船的通称。亦指海外贸易。《新唐书·卢奂传》:“污吏歛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远俗为安。”《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四年》:“有胡人上言海南多珠翠奇宝,可往营致,因言市舶之利。”《明史·外国传四·琉球》:“贡使至 浙江 ,典市舶者復请籍其所齎。”
(2).市舶使或市舶司的省称。《宋史·食货志下八》:“九年, 集贤殿 修撰 程师孟 请罢 杭 , 明州 市舶,诸舶皆隶属 广州 一司。”
“市舶”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专业性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中国古代管理海外贸易的官方机构或相关事务。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市”指交易、贸易,“舶”特指航海大船,合称后引申为“海外贸易管理”或“对外贸易的官方职能”。具体可从三方面展开:
机构职能
作为专有名词,“市舶”常与“司”连用为“市舶司”,是宋元时期在沿海港口(如广州、泉州)设立的官方机构,负责船舶登记、关税征收、进出口商品检验等职能。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其职责包括“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汉典网,2023)。
历史沿革
该制度始于唐代“市舶使”,完善于宋代,延续至明清的“市舶提举司”。其演变反映了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管理的制度化进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2021)。
现代语义延伸
在现代汉语中,“市舶”多用于历史研究或文学创作,指代古代海外贸易体系,例如“市舶条例”“市舶文化”等短语,常见于经济史文献及海事政策研究领域(《中国历史大辞典》,1992)。
“市舶”是古代中国与海外贸易相关的术语,其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综合解析:
字面构成
“市”指市场、商贸活动,“舶”指大型船舶。组合后泛指中外互市商船或海外贸易行为。例如《新唐书》记载:“污吏歛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此处“市舶”即指贸易商船。
引申含义
常被用来形容经济繁荣、商贸兴盛的景象,如“市舶之利”即指海外贸易带来的收益。
唐宋元时期
泛指中外互市的所有商船,政府通过设立市舶使(唐代)或市舶司(宋代)管理贸易,征收“舶脚”(关税)。南宋尤其重视市舶制度,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为目的。
明清时期
“市舶”既指具体的贸易船舶或海外商贸活动,也代指相关管理机构。其内涵随朝代政策变化而调整,是研究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史的重要概念。如需深入,可查阅《新唐书》《资治通鉴》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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