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令告诫。《汉书·宣帝纪》:“朕既不明,数申詔公卿大夫务行宽大,顺民所疾苦。”
申诏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由“申”和“诏”两个语素构成。《说文解字》释“申”为“神也,七月阴气成”,后引申为“重复、再次”之义;“诏”在《尔雅》中解释为“告也”,特指帝王发布的命令。因此,“申诏”原义指皇帝再次颁布或重申的敕令,常见于史书对君主政令延续性的记载。
从构词法分析,“申诏”属于并列式合成词,其中“申”表动作的重复性,“诏”强调政令的权威性。如《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帝申诏有司,务行宽大”,此处指光武帝多次下诏要求官员施行仁政。该词多用于描述君主对重要政策的强调,具有强化皇权意志的功能。
在语义演变中,“申诏”逐渐衍生出“权威性通告”的引申义。唐代杜佑《通典·职官》提到“申诏四方,以正风俗”,即通过正式文告规范社会行为。这一用法体现了古代中国“以文书御天下”的行政特点。需注意的是,该词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属于历史词汇范畴。
参考文献:
“申诏”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申诏”指申令告诫,即通过官方文书或口头传达的方式重申命令、警示或规范。该词常用于古代帝王或朝廷对臣民的训示,强调法令的严肃性。
经典出处
出自《汉书·宣帝纪》:“朕既不明,数申诏公卿大夫务行宽大,顺民所疾苦。”
此句意为:皇帝自谦能力不足,多次告诫官员要施行宽大政策,顺应百姓需求。
词性分析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汉书》原文或权威词典(如沪江在线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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