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省察。《后汉书·班超传》:“故 超 万里归诚,自陈苦急,延颈踰望,三年於今,未蒙省録。”
(2).视察并登记。《汉书·隽不疑传》“每行县録囚徒还” 唐 颜师古 注:“省録之,知其情状有冤滞与不也。”《新唐书·虞世南传》:“又 山东 淫雨, 江 淮 大水,恐有寃狱枉繫,宜省録纍囚,庶几或当天意。”
(3).记忆;注意。 唐 柳宗元 《寄京兆许孟容书》:“往时读书,自以不至抵滞,今皆顽然无復省録。” 宋 陆游 《得赵若川书因寄》诗:“老病闭门谁省録,因风时肯问何如。”
省録(shěng lù)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复合词义的词汇,由“省”与“録”二字组合而成。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字义拆解
二字合称,核心含义为“审察并采纳”或“精简记录”。
历史语义
在古籍中,“省録”多指官方对人才或事务的审察与录用。例如《汉书·王嘉传》载:“丞相御史察计簿,省録众事”,指核查文书并记录要务,体现对政务的严谨处理。
现代引申义
现代汉语中,“省録”可泛指对信息的精简整理或对事务的审慎处理。例如《现代汉语词典》标注其延伸义为“经过审查后保留重要内容”。
用法示例
参考资料:
“省録”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shěng lù,其含义需结合“省”与“録”的本义及古籍用例综合理解。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解释:
省察
指审察、检查,多用于对事务或案件的核查。例如《后汉书·班超传》中提到“未蒙省録”,即未被上级审察关注。
视察并登记
强调实地查看并记录,常见于古代司法或行政流程。如《汉书》颜师古注“省録囚徒”,指核查囚犯案件并登记情况。此处“録”与“记录、登记”相关。
记忆、注意
引申为对事物的留心或记忆。柳宗元在书信中写道“无復省録”,即不再记得或关注;陆游诗句“谁省録”亦表此意。
补充说明:
如需深入考证,可参考《后汉书》《新唐书》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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