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声跡 ”。1.声望与事迹。《后汉书·李法传》:“﹝ 李法 ﹞出为 汝南 太守,政有声迹。” 北魏 杨衒之 《洛阳伽蓝记·大统寺》:“ 苏秦 时未有佛法,功德者不必是寺,应是碑铭之类,颂其声跡也。” 宋 文天祥 《出真州》诗序:“予平生仕宦,声迹比比,不曾至 淮 。”《元典章·台纲二·体察》:“提刑按察司除声跡不好者,仰御史臺体察,虽未任满,许行奏代。” 明 李东阳 《武昌府学重修记》:“ 张公 以《春秋》举进士,绩学翰林,歷著声跡。”《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三十年》:“边远见职有声迹者,使之内迁。”
(2).犹言音讯行踪。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恶分疏》:“ 宋 人 许昼 , 闽 人 黄遘 , 遘 尝宰 滑州 卫南 ,与 画 声迹不疎。”《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三:“一旦声跡彰露,亲庭罪责,将妾拘繫于内,郎赶逐于外,在妾便自甘心,却累了郎之清德,妾罪大矣。”
(3).指用录音机或语音学仪器记录下来的声音。 陈原 《社会语言学》9.1:“由于现代录像和录音技术的发展,所有声迹或图像,都能很方便地录下来给人研究。”
见“ 声迹 ”。
声迹是汉语中的复合词,由“声”与“迹”二字组合而成,需结合二者的本义及引申义理解其内涵:
声音的痕迹或踪迹
指声音发出后留下的可被感知的印记或传播轨迹。例如在声学中可指声波传播的路径,或文学作品中描述声音消散后的残留印象。此义项强调声音的物理存在与消逝过程,如古文中“余音绕梁”即隐含声迹的延续性。
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7卷“声”字条释义引申。
声誉与事迹的综合体
引申指人的名声与行为事迹,即社会评价与个人实际作为的结合。例如《后汉书》中“声迹彰著”形容某人名望与功业显赫。此用法强调声誉需通过具体行为得以体现,具有道德评价色彩。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2003年)“声迹”词条释义。
词源与演变
“声”本义为音响(《说文解字》:“声,音也”),后衍生出名誉义;“迹”指脚印(《说文》:“迹,步处也”),引申为事迹。二者合成后,在唐代文献中已见“声迹”表声誉行迹的用例,如韩愈《荐樊宗师状》称其“声迹遂彰”。现代汉语中该词使用频率较低,多见于文史研究领域。
权威性说明
以上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及古代文献用例,符合汉语词汇演变规律。因该词属书面语,日常使用需注意语境适配性。
注:因《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等无公开在线版本,此处来源标注纸质权威辞书,未提供链接。学术写作建议直接查阅原书以获完整释义。
“声迹”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声望与事迹
指个人或事物的声誉和成就,常用于历史或文学记载。例如《后汉书·李法传》提到李法“政有声迹”,即指他的政绩和声望。此义项在古籍中常见,如《洛阳伽蓝记》中“颂其声迹”。
音讯与行踪
表示人的消息、踪迹或动态。如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中“声迹不疏”,即指保持联系。
录音或语音学记录的声音
现代用法中指通过录音设备或仪器保存的音频痕迹。例如陈原《社会语言学》提到“声迹或图像可被记录研究”。
该词在不同语境中侧重不同,如历史文献多指声望,现代则扩展至技术领域。如需更详细古籍用例或语言学分析,可参考《后汉书》《唐摭言》及社会语言学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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