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称“尚方宝剑”。皇帝用来封赐大臣的剑,表示授权,可以便宜行事。 明 刘基 《赠周宗道》诗:“先封尚方剑,按法诛姦贜。”《明史·朱燮元传》:“兼巡抚 贵州 ,仍赐尚方剑。”亦省称“ 尚方 ”。 清 方文 《书事》诗:“相国临戎赐尚方,九重亲翰洒天章。”参见“ 尚方斩马剑 ”。
尚方剑是中国古代帝王特权的象征器物,其名称源于秦汉时期专司御用器物制造的官署“尚方”。《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少府下设尚方令,负责监制皇室刀剑等珍品,故有“尚方剑”之称。汉代尚方剑以精良工艺著称,《后汉书·蔡伦传》提到蔡伦任尚方令时改进器械制造,侧面印证了尚方制器的权威性。
至明代,尚方剑发展为明确的权力符号。据《明史·职官志》记载,皇帝常赐尚方剑于军事统帅,如万历年间兵部尚书石星获赐剑可斩总兵以下军官,象征“代天行罚”的司法特权。这种制度在清代逐渐式微,但“先斩后奏”的典故仍被广泛使用。
在文化层面,尚方剑成为文学创作的重要意象。元代杂剧《霍光鬼谏》中已有“打一轮皂盖飞云,执一柄黄钺如虹,带一顶金冠似日,挂一领红袍焰火,悬一条玉带玲珑,佩一口尚方宝剑”的描述,展现其神圣地位。明清小说《三侠五义》等作品更将其演绎为惩奸除恶的道具。
现代汉语中,“尚方剑”演化为特殊授权的代称。《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皇帝御用的宝剑,持有者可行使特权”,《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则强调其“象征最高权力”的引申义。该词条在语言学上属于历史文化词汇,承载着古代政治制度与司法体系的特点。
尚方剑是中国古代皇权的象征,特指皇帝御用或赐予大臣代表授权的特殊宝剑。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尚方剑又称“尚方宝剑”,名称源于秦汉时期的官署“尚方”(或上方),该机构专司制造御用器物,包括刀剑等武器。汉代称“尚方斩马剑”,因其锋利可断马而得名,最初仅为皇家专用,未赋予特权含义。
尚方剑在戏曲小说中被神化,成为“先斩后奏”的代名词,如《明史》记载赐剑平叛的案例,以及民间流传的“折槛朱云”故事。其演变反映了中国古代皇权与官僚制度的博弈,既体现信任授权,又强调中央集权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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