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鸟虫书。《资治通鉴·后晋齐王开运三年》“ 契丹 以所献传国宝追琢非工,又不与前史相应,疑其非真” 胡三省 注引 宋 李心传 曰:“ 秦 璽者, 李斯 之虫鱼篆也,其围四寸。”
虫鱼篆是中国古代篆书字体的一种变体,属于鸟虫篆的支系,其名称源于字形对虫、鱼等生物形态的抽象化模仿。该字体以曲线为主,笔画末端常呈现分叉或卷曲状,模拟水生生物的游动姿态或昆虫触须的纤巧特征。其结构在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铭文中尤为常见,例如《王子午鼎》的错金铭文便体现了虫鱼篆“饰形藏意”的艺术特点,即通过图案化线条保留文字表意功能的同时,赋予装饰性审美价值。
从文字学视角分析,虫鱼篆的演化印证了汉字从实用记录向艺术表现的转型过程。据《古文字通论》记载,此类字体在秦汉之际逐渐脱离日常书写范畴,转为玺印、符节等礼仪载体的专用书体,其繁复纹样承载着权力象征与宗教寓意。现代金石学研究证实,虫鱼篆的曲折笔画需要特制刀具才能镌刻,这种工艺要求使其成为古代匠作技术的实物见证。
“虫鱼篆”一词的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指中国古代篆书中的鸟虫书,属于装饰性文字。其特点是将篆字笔画盘曲成鸟、虫、鱼等动物形态,常见于先秦青铜器铭文及印章。如《资治通鉴》胡三省注提到秦代李斯所制传国玉玺即用虫鱼篆,印面围长四寸。
因鸟虫书形态繁复,后世逐渐衍生出形容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的用法。例如描述书写凌乱或印刷模糊的情况,类似现代语境中“鬼画符”的比喻。
该词由“虫”“鱼”“篆”三字构成,其中“虫鱼”代指动物纹样,“篆”特指篆书体系。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现代解释可能存在字面义与引申义的混淆,建议结合古籍注释(如《资治通鉴》胡注)理解其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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