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丧取 ”。在服丧期间婚娶。《公羊传·文公二年》:“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公羊传·宣公元年》:“曷为贬?讥丧娶也。丧娶者公也。”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玉杯》:“何以谓之丧取?曰:《春秋》之论事,莫重乎志。今取必纳币,纳币之月在丧分,故谓之丧取也。”
根据多个权威文献的释义,“丧娶”是中国古代礼制中的特殊概念,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释义 “丧娶”指在服丧期间进行婚娶的行为,其异体写法为“丧取”。这种行为在周代礼制中被视为违背孝道伦理,尤其在父母或直系亲属去世后的三年守丧期内,子女不得嫁娶。
二、文献例证
三、礼制规范 古代服丧制度要求: • 斩衰(三年丧期):子女为父母服丧 • 期间禁止操办喜事 • 包括纳采、问名等婚仪程序都需暂停
四、伦理争议 这种行为被儒家视为“失志”的表现,因其违背了“居丧尽哀”的孝道准则。汉典等文献明确指出,即便只是进行婚约中的纳币(聘礼)环节,若在丧期内完成也属违规。
该词主要见于先秦至汉代的礼制讨论,反映了古代中国“慎终追远”的伦理观念。现代汉语中已不作为常用词汇存在。
《丧娶》是一个汉字词语,指的是因为父母或近亲去世而丧失了丧事期间参与婚事的资格,不能举办婚礼的情况。
《丧娶》由两个部首组成:
1.丧(sang1)部:表示与丧相关的事物。
2.娶(qu3)部:表示与婚姻相关的事物。
根据拆分,可以得到《丧娶》的部首和笔画分别是丿、女,总共需要3笔来书写。
《丧娶》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当时丧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丧期内的人不得举行任何庆祝活动,包括婚姻。因此,有些人因为亲人丧去而不能举办婚礼,被称为《丧娶》。
《丧娶》的繁体字为「喪娶」。
根据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丧」字的写法为「喪」,「娶」字的写法与现代相同。
1. 他由于父亲去世,正处于丧期,所以不能丧娶。
2. 他决定暂停婚礼,因为在爷爷丧期内不能丧娶。
与《丧娶》相关的组词有:
1. 丧事(指丧期期间的事情)
2. 丧服(指丧期家属所穿的服装)
3. 丧葬(指丧事期间进行的葬礼仪式)
与《丧娶》义近的词语有:
1. 丧事期间没有参与婚事
2. 在丧期内不能结婚
3. 因为丧亲而无法举办婚礼
与《丧娶》义相反的词语有:
1. 成婚(指结婚)
2. 举办婚礼
3. 进入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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