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较低的宫女。 南朝 宋 鲍照 《代淮南王》诗:“紫房彩女弄明璫,鸞歌凤舞断君肠。”彩,一本作“ 綵 ”。《四游记·华光来千田国显灵》:“公主即命宫娥彩女,备香灯纸烛,亲到 天王庙 中行香。”评剧《铡阁老》第十二场:“叫宫娥和彩女快摆御筵!”
汉 代宫女的一种。后泛称宫女。《后汉书·宦者传·吕强》:“臣又闻后宫綵女数千餘人,衣食之费,日数百金。” 唐 王翰 《蛾眉怨》诗:“宫中綵女夜无事,学凤吹簫弄清越。” 明 无名氏 《赠书记·轻烟辨男》:“改妆祇思规避,那知为招綵女。”
彩女是汉语中对宫廷女性侍从的专称,词源可追溯至汉代文献。据《后汉书·皇后纪》记载,东汉时期宫中设有"采女"职位,专司服侍后妃起居。该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被释为:"古代宫廷中的女官,多选自民间良家女子"。
从构词法分析,"彩"通"采",既包含选拔之意,又暗含服饰华美的视觉特征。唐代类书《初学记》载明彩女需通晓"六仪",即祭祀、宾客、丧纪等礼仪规范。宋代官修史书《宋史·职官志》记载彩女属尚仪局管辖,位列五品女官。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永乐大典》残卷显示该职位在宫廷组织中有明确编制:"彩女八十人,分掌巾栉膏沐"。清代考据学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特别指出,"采女"作为职官称谓时,"采"当读作去声。
现代语言学研究显示,该词在当代汉语中已转化为文学修辞,多见于历史小说或戏曲文本,用以指代年轻貌美的侍女形象。北京故宫博物院官网的明清宫廷生活专题中,亦引用了彩女在宫廷服饰管理制度中的具体职责。
“彩女”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基本定义
指身份较低的宫女,尤其在汉代作为宫女的一种职位名称,后逐渐演变为对宫女的泛称。例如《后汉书》提到“后宫綵女数千余人”,《西游记》中也有“宫娥彩女”的表述。
历史背景
戏曲文化中的角色
部分资料提到“彩女”源自古代戏曲,指扮演美丽女子角色的女演员,后引申形容衣着华丽、容貌出众的女性。但此用法在历史文献中较少见,可能属于特定语境下的引申。
现代使用差异
当代语境中,“彩女”的宫廷含义已淡化,偶见于文学或修辞中,如诗句“女人如花,绚丽多彩”的类比,但需注意其非主流用法。
“彩女”的核心含义聚焦于古代宫廷女性,需结合具体文献判断其指代层级。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后汉书》《西遊記》等原始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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