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沽名;邀名。《汉书·终军传》:“将幸诛不加,欲以采名也?” 宋 司马光 《辞知制诰状》:“比来朝廷擢用数人,虽辞避恳至,未尝得请,而或者不谅其心,以为采名。”
采名(cǎi míng),汉语复合词,属动词性短语,指通过刻意的手段获取名声或声誉,通常带有贬义色彩,强调为博取名声而采取不正当或虚浮的行为。
刻意求取名声
指通过人为造作、自我标榜或投机取巧的方式博取社会关注与声誉。例如:
“其行径不过为采名钓誉,非真心为民。”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商务印书馆,2012年。
词源与演变
“采”本义为“摘取”,“名”指声誉,组合后引申为“主动攫取名望”。该词最早见于《汉书·终军传》:“偃巡封域之中,称以出疆,何也?且盐铁郡有馀藏,国家不足以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万民为辞,偃欲采名钓誉,非忠臣也。” 此例明确指向通过虚假行为谋取声誉。
来源: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2000年。
语境与情感色彩
多用于批评性语境,常与“钓誉”连用(如“采名钓誉”),强调行为的功利性与虚伪性。现代汉语中多用于书面语,如:
“学术研究应脚踏实地,杜绝采名之风。”
来源: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商务印书馆,1999年。
定义:“谓刻意求取名望。” 引《汉书》例证,明确其贬义属性。
标注为书面语,释义:“用手段谋取名誉。”
古代史书常以“采名”批判官员虚报政绩(如《明史·奸臣传》)。
当代媒体用以指责炒作行为(例:“网红靠低俗内容采名”)。
综合来源:
“采名”是一个汉语词汇,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指采用他人名字,通常带有贬义,形容为追求名利或掩盖真实目的而冒用他人身份的行为。
延伸含义
除了字面含义,还包含“沽名钓誉”的深层含义,即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名声,如《汉书》中提到的“欲以采名”。
使用场景
多用于批评不诚实行为,如讽刺冒名顶替、虚假包装身份等场合。
古籍出处
注意区分
“采”字本身有积极含义(如“神采”“采纳”),但“采名”作为固定组合时仅含贬义。
若需进一步查阅古籍原文或现代用法案例,可参考《汉语辞海》等词典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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