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征吉祥之物,如凤凰、麒麟、嘉禾、甘露等。 唐 李白 《明堂赋》:“若乃 高宗 绍兴,祐统锡羡,神休旁臻,瑞物咸荐。” 宋 周密 《齐东野语·祥瑞》:“﹝ 永平 ﹞四年,麟见 昌州 。 通正 元年,黄龙见 太昌池 。瑞物之出,殆无虚岁。” 明 夏原吉 《麒麟赋》:“瑞物既呈,祥烟斯布。” 清 褚人穫 《坚瓠补集·士人自重》:“山人宜在山林,譬之麒麟,在郊藪则为瑞物,入朝市,亦何异摇尾乞怜之犬耶。”
"瑞物"是汉语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代祥瑞的征兆或事物。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该词由"瑞"与"物"复合构成:"瑞"本义为玉制信物,引申为吉祥预兆;"物"指具体存在。二者结合特指象征吉兆的实体或现象。
从词源学角度考察,《说文解字》释"瑞"为"以玉为信也",说明其本义与玉器相关。在先秦典籍中,《周礼·春官》已有"瑞节"的记载,指代象征权威的玉器信物。汉代以后逐渐衍生出吉祥征兆的引申义,《宋书·符瑞志》系统整理了各类瑞物的分类标准。
该词在历史文献中的应用可分为两类:
在文化象征层面,瑞物承载着天人感应思想,如《春秋繁露》强调"王者承天意以从事,天瑞应诚而至"。这种观念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政治话语体系,成为政权合法性的重要表征。
注:本文主要参考文献包括《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说文解字注》(中华书局)、《二十五史》相关志书等权威典籍,因古籍数字化限制未提供网络链接,研究者可查阅各大图书馆古籍数据库获取原文。
“瑞物”是汉语词汇,指象征吉祥的事物,常见于古代文献和文化语境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瑞物(拼音:ruì wù)指被视为吉祥征兆的自然现象、动植物或器物,如凤凰、麒麟、嘉禾(丰硕的稻穗)、甘露等。这类事物常与太平盛世或圣王治世相关联,反映古人对祥瑞的崇拜。
典型示例
历史文献中的记载
唐代李白《明堂赋》提到“瑞物咸荐”,宋代周密《齐东野语》记载瑞物“殆无虚岁”,明代夏原吉《麒麟赋》也描述瑞物出现时的祥瑞景象。这些文献表明,瑞物在古代被视为政权合法性与社会安定的象征。
文化意义
“瑞”本义为玉制信物,后引申为吉祥的统称。瑞物的出现常被解读为天意嘉许,既有自然崇拜色彩,也蕴含政治伦理功能,如巩固统治者的权威。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瑞物的文化内涵,可参考《明堂赋》《齐东野语》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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