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将自己的财物或权利移转于他人。 汉 刘向 《说苑·君道》:“夫赏赐让与者,人之所好也,君自行之。”《清史稿·食货志五》:“ 河南 豫丰公司以其专办 怀庆 左右 黄河 以北各鑛之权, 山西 商务局以其专办 盂平 、 泽 、 潞 、 平阳 煤铁各鑛之权,同时让与办理。” ********* 《国际资本主义下的中国》:“非经四国银行团的联合行动,不得承认借款于 中国 ,或从 中国 承受何种让与。”
让与
“让与”是汉语法律及日常用语中的复合动词,指通过协议或法定程序将财产、权利等主动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行为。其核心含义包含两层:一是主体自愿放弃原有权益,二是接受方获得该权益的合法性(《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从法律层面看,“让与”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权利转让的规定,即标的物明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强制性规范(《法学大辞典》)。例如房产过户需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完成物权让与效力。
在语义演变中,“让与”与“赠与”“转让”存在细微差异:“赠与”强调无偿性,“转让”侧重权利变更的广泛性,而“让与”更突出“主动让渡”的法律合意特征(《古代汉语词典》)。例如古籍《唐律疏议》载“田宅让与,须立券契”,即强调契约程序。
该词常见于民事法律关系及继承场景,如股权让与协议、著作权授权等,需遵循《民法典》第545条关于债权让与的通知义务规定(《民法学》教材)。
权威参考来源
“让与”是一个法律和日常语境中均会使用的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将自己的财物或权利转移给他人。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义解析
“让与”指主动将自身拥有的财物、权利等移交给他人,强调自愿性和权利主体的变更。例如:股权转让、房产过户等行为均属于让与。
近义词与反义词
合同让与
在合同法中,让与指债权人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需注意以下限制:
适用范围
常见于财产权(如房产、股权)、债权等转移场景,需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效力。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款或具体案例,可参考《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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