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难荫 ”。 清 制,凡文武官员因公殉职,则录用其子,谓之“难廕”。 清 钱泳 《履园丛话·耆旧·雪樵总戎》:“﹝ 陈广寧 ﹞少读书,能诗, 乾隆 五十二年,得其从父 圣传 难荫,世袭云骑尉。”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绿营定世爵》:“国初定制,凡旗员阵亡者,廕以世爵; 汉 员犹沿 明 制,惟廕以难廕,官及其身而已。”
“难荫”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中的一种特殊恩荫制度,指官员因国事殉职(即“死难”)后,朝廷为褒奖其忠烈,特许其子孙获得官职或入仕资格的特权。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字义分解
二、制度内涵
“难荫”是“恩荫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核心在于:
三、历史实践
该制度在明清时期尤为系统化:
四、文献依据
权威辞书与史料均有明确记载:
五、与普通恩荫的区别
“难荫”区别于常规的“恩荫”(因功绩或爵位荫子):
参考文献来源(符合原则的权威出处)
(注:因古籍无直接网络链接,标注纸质文献来源以保障学术严谨性;现代辞书可参考官方在线版本,如汉语大词典在线版)
“难荫”是一个历史制度相关的词汇,主要源于清代官员荫庇制度。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难荫(拼音:nàn yìn)指清代的一种荫官制度。当官员因公殉职时,朝廷会赐予其子嗣官职作为抚恤,称为“难荫”。被授予官职的子孙通称“荫生”。
适用范围
清朝规定,文武官员若在战争中阵亡或执行公务时殉职,其子嗣可通过“难荫”获得官职。例如《清会典》记载,乾隆年间刑部主事王日杏阵亡后,其子被授予难荫官职。
荫官类型
部分现代词典(如)提到“难荫”作为成语,表示“困境中难以得到帮助”,但此用法在历史文献中未见明确依据,可能是现代引申或误用。建议结合具体语境判断,优先参考清代制度含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清会典》《履园丛话》等史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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