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贿赂请托。
赇托(qiú tuō)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法律和道德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通过贿赂手段请托他人办事,尤其强调以财物行贿达成不正当请托的目的。以下从词源、释义、用法三个角度详细解析:
赇(qiú)
本义指贿赂。《说文解字·贝部》释:“赇,以财物枉法相谢也。”即用财物贿赂他人以歪曲法律或规则。从字形看,“贝”为古代货币,表明与钱财直接相关。
来源: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
托(tuō)
意为请托、委托,即请求他人代办事务。此处引申为通过非正当途径委托他人谋取利益。
复合义
“赇托”二字结合,强调以贿赂为手段的请托行为,隐含违法性与道德瑕疵。
《汉语大词典》(第10卷,第7页)
赇托:以财物请托;行贿以求关照。
示例: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吏部官吏赇托盛行,选法大坏。”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版。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1284页)
赇托:贿赂请托。多用于描述官场中以钱财打通关节的行为。
来源: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历史文献用例
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五:“宋初严惩赇托,犯者弃市。”反映历代法律对赇托行为的严厉制裁。
来源:中华书局1984年校注本。
现代引申
广义可指任何通过财物贿赂达成不正当目的的行为,常见于司法、行政、商业领域。如:“严查工程招标中的赇托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法释〔2020〕1号)
“贿赂”泛指财物收买行为;“赇托”特指以请托为直接目的的贿赂,强调行为动机(如干预司法、获取特权)。
“请托”本身未必违法(如正常委托),但“赇托”必然伴随行贿,属非法范畴。
结语
“赇托”作为汉语特有的法律术语,深刻体现了传统文化中对廉政伦理的规范。其释义需紧扣“财物贿赂+请托目的”的双重属性,常见于司法文书、历史研究及反腐败语境中,具有鲜明的道德批判色彩。
“赇托”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qiú tuō,属于书面语,现代使用频率较低,主要出现在历史或法律相关文献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赇托”指通过贿赂进行请托,即用财物收买他人以达到不正当目的。其中:
语境延伸
该词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场或司法中的腐败行为,例如《夷坚丙志·兰溪狱》中记载的案例:“凡证佐胥史讼其冤者,宰悉以为受赇托,愈加绳治。”,体现了对贿赂请托的批判。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法制、历史文献或涉及反腐议题时可能出现。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汉典》等权威词典,或结合具体古文案例加深理解。
扳平产的澄阳乘云行泥代表团电石气斗象端木蕻良惰侈伐冰封岁甘馨告缺羔丝官迷心窍鬼躁槐阶棘路黄绮呼蒲江洋大盗简截了当交际廐人鈌云剑恳苦略计李轻车龙草书鲁连书满子猛不防棉衣命馆淖湴鸟歌怒芒培育剽略朴愚皮弁蜱蛸七宝池切譬情词球子曲囏禳祷日朝上蔡苍鹰圣统兽圈守要算请贪得无厌退学图件暡靉文艺作品无所不知遐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