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弃其馀鱼”是一个汉语成语,源自古代典籍,意指放弃多余或不必要的事物,以体现节制、知足的生活态度。在汉语词典角度,该词通常被视为“弃其余鱼”的变体写法,其核心含义源于道家思想,强调适可而止、不贪求过度的智慧。以下从词义、出处、用法及权威引用角度进行详细解释。
“弃其馀鱼”的字面意思是“丢弃多余的鱼”,比喻在获取资源或利益时,只取所需部分,主动舍弃剩余部分,以避免浪费或贪欲。这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节俭、自律精神。在《庄子》中,该故事被用来阐述道家“无为而治”的理念:一个人钓到鱼后,只留下够用的数量,其余放生或丢弃,以此象征对物质欲望的克制。现代用法中,该成语常用于劝诫人们不要贪得无厌,而应追求适度与平衡。
该成语最早见于《庄子·外物》篇,其中记载了“任公子钓鱼”的寓言:任公子用大鱼钩和巨饵钓到大鱼后,只取部分食用,弃掉多余部分,以此讽刺世人贪求无度的行为。这则故事被后世视为道家哲学的经典例证,强调“知足常乐”的价值观。在汉语词典中,如《汉语大词典》,该词被收录并解释为“弃去多余之物,以示不贪”,反映了其在汉语词汇体系中的规范性地位。
在语言实践中,“弃其馀鱼”常用于书面语或正式场合,作为劝诫或反思的修辞手法。例如:
为提升内容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以下引用基于可靠来源:
“弃其馀鱼”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qì qí yú yú,其含义与用法如下:
比喻节制欲望、懂得知足的处世态度。该成语通过“丢弃多余的鱼”这一行为,引申为不贪求过多的物质或权力,倡导适可而止的生活哲学。
出自《淮南子·齐俗训》的记载:
惠施(战国时期名家代表人物)担任梁国国相时,出行有百辆马车随从,仍嫌不足;庄子在河边见到他,故意丢弃自己多余的鱼,以此讽诫惠施贪欲过重。
这一故事通过对比惠施的奢靡与庄子的淡泊,强调“知足”的重要性。
北齐文学家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勉学》中引用此成语,批评阮籍、谢鲲等人放纵欲望的行为,进一步巩固了其“节制”的寓意。
“弃其馀鱼”以生动的典故传递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节制思想,与道家“知足不辱”的哲学一脉相承。如需更深入解析,可参考《淮南子》《颜氏家训》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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