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麒麟与凤凰。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麟凤五灵” 唐 孔颖达 疏:“独举麟凤而云五灵,知二兽以外为龟、龙、白6*虎者,以鸟兽而为瑞不出五者,经传讖纬。莫不尽然。”《宋史·乐志十三》:“帝图会昌,二兽效祥。双角共觝,示武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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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兽在汉语古籍中特指一类具有双首或双身特征的神异动物,其核心含义为“一体双首之兽”,常作为古代神话中的特殊生物意象出现。以下从权威典籍角度解析其详细释义与文化内涵:
二兽指代躯体相连、共享一身却拥有两个独立头颅的兽类,属古代传说中的神兽范畴。该词强调其生理结构的独特性——双首共躯,象征自然界的矛盾统一体。例如:
《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并封在巫咸东,其状如彘,前后皆有首,黑。”(注:“并封”即二兽的典型代表,前后各有一首。)
《山海经》中的“并封”
描述为形似野猪、前后各具一首的黑色怪兽,栖息于巫咸国东侧。其双首特性被解读为阴阳共生的象征。
文献来源:中华典藏《山海经》全文校注版(链接)
《神异经》中的“屏蓬”
西汉东方朔记载:“屏蓬,两头猪也,体似彘而首尾各具其头。”此兽被视为二兽的别称,突出其首尾双生的形态。
文献来源:国学大师《神异经》古籍库(链接)
《骈雅·释兽》的归类
明代朱谋㙔将“并封、屏蓬”列为“二兽”的异名同指,明确其作为神话生物的分类属性。
文献来源:《骈雅》影印本(中国国家图书馆数字善本库)
二兽形象承载古人“对立统一”的哲学观:
《汉语大词典》第1卷第21页收录“二兽”词条,释文为:
“古代传说中的双头之兽。如《山海经》所载‘并封’……亦泛指首尾各具一头的生物。”
文献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
结论:“二兽”是汉语古籍中标志性的神话生物词汇,其释义根植于《山海经》《神异经》等早期文献对双首兽的具象记载,并逐渐演化为承载哲学思辨的文化符号。该词在现代汉语中虽非常用词汇,但作为文化专名仍具研究价值。
“二兽”是一个古代文献中出现的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所特指。结合多个来源的考证,该词的具体解释如下:
二兽指麒麟与凤凰,属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祥瑞象征。这一说法源自唐代孔颖达对《春秋经传集解序》的注解,以及《宋史·乐志十三》的记载。需注意,尽管凤凰常被归为鸟类,但古人在“五灵”(麟、凤、龟、龙、白虎)体系中将其与麒麟并称为“兽”类,可能源于广义的“瑞兽”概念。
若需进一步考证具体文献用例,可参考《春秋》《宋史》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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