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断其命。《穀梁传·僖公九年》:“ 葵丘 之会,陈牲而不杀。” 杨士勋 疏:“虽盟而不歃血谓之不杀。” 宋 曾巩 《亳州谢到任表》:“运独断之明,则天清水止;昭不杀之武,则雷厉风行。”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一部七:“‘不杀穷人不富’,是他的主意,他的手沾满了佃户 劳金 的红血。”
(2).不尽。《醉醒石》第三回:“ 汤家 父母听得这话,喜欢不杀道:‘如此听凭 冯亲家 那边,择个日子便了。’”
不减;不衰。《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 何休 注:“杀,省也。”《文选·扬雄<长杨赋>》:“意者以为事罔隆而不杀,物靡盛而不亏。” 李善 注引 郑玄 《周礼》注:“杀,减也。” 晋 张华 《女史箴》:“法含弘而不杀,物无盛而不衰。”
“不杀”是一个多义古汉语词汇,其含义需结合语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 不断其命(不取性命) 指不结束生命或不行杀戮,常见于古代盟约场景。如《穀梁传·僖公九年》记载“陈牲而不杀”,指盟会陈列牺牲却不宰杀。宋代曾巩《亳州谢到任表》中“昭不杀之武”则强调以武力威慑而非杀戮治国。
2. 不尽(没有止境) 表示程度未减或情感强烈。如《醉醒石》第三回“喜欢不杀”形容极度欢喜,此用法中“杀”读作shài(同“煞”),表终止义。
3. 不减不衰(持续存在) 用于描述事物状态的延续性。《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提到“辞繁而不杀”,指文辞繁复却不删减;扬雄《长杨赋》“事罔隆而不杀”则指事物兴盛后必然衰减的规律。
注: 现代汉语中“不杀”多保留字面“不杀戮”含义,古义多见于文献研究。该词读音存在bù shā(本义)与bù shài(引申义)两种,具体需结合上下文判断。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