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斷其命。《穀梁傳·僖公九年》:“ 葵丘 之會,陳牲而不殺。” 楊士勳 疏:“雖盟而不歃血謂之不殺。” 宋 曾鞏 《亳州謝到任表》:“運獨斷之明,則天清水止;昭不殺之武,則雷厲風行。”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一部七:“‘不殺窮人不富’,是他的主意,他的手沾滿了佃戶 勞金 的紅血。”
(2).不盡。《醉醒石》第三回:“ 湯家 父母聽得這話,喜歡不殺道:‘如此聽憑 馮親家 那邊,擇個日子便了。’”
不減;不衰。《公羊傳·僖公二十二年》:“《春秋》辭繁而不殺者,正也。” 何休 注:“殺,省也。”《文選·揚雄<長楊賦>》:“意者以為事罔隆而不殺,物靡盛而不虧。” 李善 注引 鄭玄 《周禮》注:“殺,減也。” 晉 張華 《女史箴》:“法含弘而不殺,物無盛而不衰。”
“不殺”是一個多義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 不斷其命(不取性命) 指不結束生命或不行殺戮,常見于古代盟約場景。如《穀梁傳·僖公九年》記載“陳牲而不殺”,指盟會陳列犧牲卻不宰殺。宋代曾鞏《亳州謝到任表》中“昭不殺之武”則強調以武力威懾而非殺戮治國。
2. 不盡(沒有止境) 表示程度未減或情感強烈。如《醉醒石》第三回“喜歡不殺”形容極度歡喜,此用法中“殺”讀作shài(同“煞”),表終止義。
3. 不減不衰(持續存在) 用于描述事物狀态的延續性。《公羊傳·僖公二十二年》提到“辭繁而不殺”,指文辭繁複卻不删減;揚雄《長楊賦》“事罔隆而不殺”則指事物興盛後必然衰減的規律。
注: 現代漢語中“不殺”多保留字面“不殺戮”含義,古義多見于文獻研究。該詞讀音存在bù shā(本義)與bù shài(引申義)兩種,具體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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