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侨置的县邑。《资治通鉴·晋哀帝兴宁三年》“大司马 温 移镇 姑孰 ” 元 胡三省 注:“盖 桓宣 先从 祖约 退屯 淮南 ,后镇 襄阳 , 陶侃 以其 淮南 部曲置 义咸郡 於 穀城 ,盖有 扬州 之民而置 扬州 侨县於 穀城 。”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 东晋 政权在 长江 南北设置了许多侨州、侨郡和侨县。”参见“ 侨置 ”。
侨县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词汇,指古代为安置流亡人口而临时设置的行政区划。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侨县即因移民迁徙而临时设立的县级政区,本质为“他地行政机构的临时寄居之所”。
起源与功能
该制度始于东晋南北朝(约公元4-6世纪),为安置北方战乱南迁的士族与百姓,朝廷在南方借用原有地名设立临时州县。例如:
东晋在镇江设“南徐州”管辖侨县,安置山东琅琊移民(《宋书·州郡志》)。
其核心功能是维系移民原籍认同,同时提供户籍管理及赋税征收框架。
行政特殊性
侨县制度强化了移民群体的地缘纽带,如“南兰陵”(江苏常州)之于萧氏皇族,成为文化认同符号。至隋唐时期,随着移民本土化,侨县逐渐废除或并入实土州县,标志南北融合完成(《中国历史地图集》)。
参考资料:
“侨县”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中的特殊概念,指东晋及南北朝时期为安置北方流民而设置的临时性县邑,其名称和建制沿用移民原籍的县名。以下是详细解释:
侨县是侨置的县邑,属于“侨州郡县”体系的一部分。西晋末年因战乱(如永嘉之乱),大量北方士族、百姓南迁至长江流域。东晋政权为安置这些流民,在其聚居地设置与原籍同名的州、郡、县,称为“侨州”“侨郡”“侨县”。
侨县制度反映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人口迁徙与社会治理的特点,既保留了中原文化传统,也促进了南北融合。例如,郭沫若曾指出东晋在长江南北广设侨州郡县,形成独特的行政区划格局。
如需进一步了解侨县的具体分布或演变,可参考《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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