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所解的义理。 隋 智顗 《四教仪》卷一:“夫教是能詮,理是所詮,故因理设教,因教显理。” 章炳麟 《建立宗教论》:“彼以此五尘者亦有能詮,亦有所詮。此法尘者惟有能詮,絶无所詮。”
“所诠”是汉语佛教哲学中的术语,指通过语言、文字所阐释的义理或对象,与“能诠”(阐释的方式或工具)构成一对范畴。该词源自梵语“abhidheya”,在汉传佛教经典及注疏中常被用于讨论教义与表达形式的关系。
根据《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的定义,所诠指“被解释之事物”,即佛法中需要被传达的真实含义。例如《成唯识论》中提到“能诠教法,所诠义理”,强调教法为能诠,义理为所诠。唐代窥基法师在《大乘法苑义林章》中进一步分析:“名句文身为能诠,所显之义为所诠”,说明语言符号与深层义理的对应关系。
现代汉语研究中,《汉语佛教词汇研究》(朱庆之著)指出,该词在唐宋译经活动中形成固定用法,强调佛经文本中“言”与“意”的依存关系,如《法华经》注疏所言“以能诠教,显所诠理”。当代《宗教学大辞典》(任继愈主编)将其纳入佛教阐释学范畴,认为该概念体现了汉传佛教对语言局限性的哲学反思。
“所诠”是一个佛教术语,指通过语言或教法所阐释的义理,与“能诠”(解释义理的方法或教法)相对。以下是详细解释:
“所诠”强调语言或教法背后的深层义理,常见于佛学讨论。如需进一步了解佛教术语体系,可参考《四教仪》等经典文献。
安期公百辈襃绩彩舟侪辈昌狂城牙脣焦口燥单心大叔凋残繁思腹热肠慌軱戾含襚后军画服黄生借书说回逝稼啬解锥金钱松进退失措进御击杖枯骨来复日揽泣劳叨老狐狸雷变乐岁龙施隆宗沦破麽麽暮飔凝阴彷洋穷裔丘笼撒尼族舐鼎食间艏楼司更卒邃宇损己利物头题团茅讬贸温凉玉斝五大三粗相鼠贤望谢躄细棉布信达雅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