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承嗣的子孙。《书·吕刑》:“王曰:呜呼!嗣孙,今往何监,非德于民之中,尚明听之哉。” 孔 传:“嗣孙,诸侯嗣世子孙,非一世。”
(2).指孙子。 明 李贽 《复士龙悲二母吟》:“念 翰峰 则必念及其守节之妻 顾氏 ,念及其守节之妹 李氏 ,又念及其嗣孙无疑矣。”
"嗣孙"是汉语中具有宗法制度色彩的亲属称谓词,其核心含义指在家族传承中承担延续宗祧责任的孙子辈成员。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该词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嫡长孙,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之长子,在宗法社会享有优先继承权;二是指过继给无子嗣长辈的孙子,通过法律或家族协议确立继承关系,承担祭祀祖先、传承家业的义务。
在传统礼制文献中,如《仪礼·丧服》记载"嗣孙"需为祖父服丧三年,体现了其在家族中的特殊地位。现代法律语境下,该词多出现于继承纠纷案例,特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遗产继承人,需满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关于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
语用学层面,"嗣孙"与"嫡孙""养孙"存在细微差异:前者强调法定继承身份,中者突出血缘正统性,后者侧重抚养关系的建立。该词汇在当代多用于历史研究、族谱编纂及继承法领域,日常口语中已逐渐被"继承人""过继孙子"等通俗表述替代。
“嗣孙”是汉语中具有宗法制度背景的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古代继承制度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两层解释:
1. 承嗣的子孙
指家族中继承宗祧或爵位的直系后代,通常与宗法制中的“大宗”继承相关。例如《尚书·吕刑》记载:“王曰:呜呼!嗣孙,今往何监”,孔传注释为“诸侯嗣世子孙,非一世”。这一含义强调血脉和地位的延续性,多见于古代文献。
2. 指孙子
在特定语境中可代指“孙子”,即儿子的子女。如明代李贽在《复士龙悲二母吟》中提及“嗣孙无疑矣”,此处即用“嗣孙”表示孙子。但这一用法相对少见,需结合上下文判断。
背景补充
“嗣”本义为“经许可继承父业”,与宗法制密切相关。周代宗法分“大宗”“小宗”,嫡长子继承主脉(大宗),其他子孙为旁支(小宗)。因此,“嗣孙”常涉及家族权力与祭祀的传承,具有礼法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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