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金融公司”(1041页)。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为企业集团成员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其核心职能是通过资金集中管理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主要服务对象限定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
从业务范畴来看,财务公司可开展存款、贷款、票据承兑、债券承销等12类基础业务及延伸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明确将其归类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别于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边界。
该机构的法律地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章有专门规定,须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登记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末,我国持牌财务公司数量已达256家,覆盖能源、制造、航空等重点行业。
相较于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的特殊性体现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其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9倍,且对单一成员企业授信余额占比不超过15%,这种监管设计有效防控了金融风险跨企业传导。
以下是“财务公司”的详细解释:
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下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目标。它依托企业集团,为成员单位(如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具有产业性与金融性双重属性。
提示:不同国家对“财务公司”的定义存在差异,以上内容主要基于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相关规范。如需更完整的法律定义,可参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白行罢列拌种陂知边栏变征並塞补服尘羹涂饭筹笔抽分春华毳俗大赉电子数字计算机抖闪凡情非笑干咳跟包孤羸顾虑重重豪戚解疑积纪卷卷眷口句斟字酌刊载老鸡头另院邻睦路食命运珉佩内扇宁意槃积固畜抛锚萍泊僻涩裒对迁怨请给却复曲至融明三鼎甲神妙莫测守界属言酸虀天从同化政策完地忘年交畏途吾等污泥谢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