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理;整治。《宋书·礼志一》:“自 汉 末剥乱,旧章乖弛, 魏 初则 王粲 、 卫顗 典定众仪…… 江 左则 荀崧 、 刁协 缉理乖紊。”《南齐书·王僧虔传》:“宜命有司,务懃功课,缉理遗逸,迭相开晓,所经漏忘,悉加补缀。”《梁书·萧景传》:“詔曰:‘ 扬州 应须缉理,宜得其人。’”
“缉理”为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系统性地整理、治理事务,强调有条理地处理复杂问题。该词在古籍中常见于政务、文书等语境,现代汉语使用频率较低,但仍保留在部分学术研究中。
一、基本释义 “缉理”指对事物进行整理与治理,包含统筹规划与逐项落实的双重含义。据《汉语大词典》记载,“缉”通“辑”,本义为收集编次,“理”指分剖整治,二字组合形成协同治理的语义结构。《辞源》释例中引《宋书·良吏传序》“宰守常俸缉理”,说明该词在古代多用于描述官吏治理政事的行政过程。
二、字义溯源
三、历史演变 该词在南北朝至唐宋时期多用于公文语境,如《全唐文》卷四百八载“缉理庶务”,指系统处理日常政务。明清时期词义扩展至文书编纂领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明文海》称“缉理明人著述,蔚为大观”。
四、现代应用 现代汉语中主要用于学术研究领域,如王力《古代汉语》教材中分析复合词构成时,将“缉理”列为动补式合成词范例,强调其动作与目的相结合的构词特征。
“缉理”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常用于文献中,其含义和用法可结合多个来源综合解释如下:
“缉理”读作jī lǐ(注音:ㄐㄧ ㄌㄧˇ),意为整理、整治,引申为治理或使事物恢复秩序。
例如:
“缉理”多用于古代官方文书,强调对事务、制度或地域的整顿与治理,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但可见于历史文献或学术研究。
阿叔把把被疾迸涌鼻疔采絺长惑车仪穿壁引光遁辞多情善感干怀高材生膏味鹳鵞槐铉回来悔之晩矣剑及履及绞心椒糈犄里旯旮井槛尽儩俊辩髡流了手掠治莲花腮鳞差历试流民男德逆邪槃游迁留清风朗月青丘缴亲知邛巨融溢软膏森薄上调善游者溺韶景盛藻矢夫寿陵失步收支铁体驼峰忘劳罔罔玮丽壝坛喔咿儒睨无生果现银子躧访